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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畏與有為(思想縱橫)

李 明
2026年08月10日08:2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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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引導黨員、干部全面理解和執行黨的紀律,在遵規守紀前提下,安心工作、放手干事、銳意進取、積極作為,創造不負人民、不負時代的業績。”這深刻啟示我們,黨員、干部干事創業既要“知畏”又要“有為”,隻有正確處理好二者的辯証關系,常懷敬畏之心,常懼法紀之威,才能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到敢為善為、奮發有為。

  對於黨員、干部而言,“知畏”意味著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具體體現為嚴以修身、嚴以用權、嚴以律己,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黨員、干部心裡有了這個“畏”字,才能時刻繃緊紀律規矩這根弦,自覺抵制不正之風,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真抓實干上,做到事不避難、義不逃責。相反,如果把紀律規矩當作可鬆可緊的“橡皮筋”,紀律意識淡漠、規矩底線失守,很多問題就會滋生蔓延。

  “知畏”的目的不是讓人瞻前顧后、畏首畏尾,更不是使人暮氣沉沉、渾渾噩噩,而是要心存戒懼、守牢底線,迎難而上、攻堅克難。現實中,一些黨員、干部顧慮“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寧可不干事,千萬別出事”等庸俗哲學。凡此種種,實際上是以“有畏”之名替代“不為”之實,表面看是包袱太重、干勁不夠,說到底還是敬畏之心缺失、黨性純度不足。

  “有為”意味著能行動、敢擔當、有作為,具體表現為知責於心、擔責於身、履責於行,既想干願干積極干,又能干會干善於干,主動靠前為黨分憂、為國干事、為民謀利。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來不得半點虛浮。黨員、干部能不能有所作為,考驗的是覺悟、本領和韌勁。口號喊得震天響,材料寫得再漂亮,不付諸實踐都無濟於事。在實際工作中,一些地方和部門之所以出現以“政績”為由亂作為、以“穩定”為由不作為、以“怕問責”為由不敢為、以“困難”為由不善為的現象,歸根結底還是政績觀出了問題。政績觀牽引發展觀,發展觀體現政績觀。黨員、干部隻有牢牢站穩人民立場,牢記為民造福是最大政績,樹立重實干、重實績、重擔當的鮮明價值取向,從實際出發、科學決策,按規律辦事、按規矩辦事,多做打基礎、利長遠的民生實事,才能把正確政績觀落到實處。

  按照辯証唯物主義的觀點,“知畏”是內化於心的認知,“有為”是外化於行的實踐,兩者是相互支撐、相互作用、有機統一的整體,共同構筑起黨員、干部修身立德、干事創業的堅實根基。做到“知畏”,重在敬法畏紀、遵規守矩,主動在思想上劃出紅線、在行為上明確界限,明白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有所為有所不為,冷靜分析現實問題,清醒判斷大是大非,正確對待發展變化,以“永遠在路上”的清醒和堅定正言正心正行。做到“有為”,就要心無旁騖、務實重干,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對部署的工作、定下的舉措不等待、不觀望、不猶豫,對承擔的任務、負責的事項不推諉、不懈怠、不扯皮,盡心盡力謀事干事,把惠民生、暖民心、順民意的工作一步一個腳印落到實處,做到因勢而作為、乘勢而有為。

  “知畏”是“有為”的前提條件,“有為”是“知畏”的最終目的。立足“十五五”新起點,開創工作新局面,非“知畏”無以立,非“有為”無以成,需要廣大黨員、干部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做抓實見效的行動派、實干家,一茬接著一茬干,一張藍圖繪到底,不斷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變成現實。

  《 人民日報 》( 2026年08月10日 09 版)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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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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