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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樹一檔、分級管控

雲南擬立法保護古樹名木

2026年08月05日08: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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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雲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發布《雲南省古樹名木保護條例(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共33條,以“保護第一、科學管護、合理利用、分級管理”為原則,構建從資源普查、認定挂牌、日常養護、工程避讓到死亡注銷的全過程閉環管理制度。征求意見時間持續至9月2日。

草案中的古樹指樹齡100年以上的樹木,不包括人工培育、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商品林中的樹木﹔名木則是指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景觀價值或者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樹木。如本省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對古樹名木保護和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草案的亮點之一是對古樹名木實行分級保護,以樹齡和處於城市內外為依據,共分三級。

在管理機制上,草案明確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將古樹名木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將保護管理情況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並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省級主管部門每10年至少組織一次資源普查,間隔期開展補充調查,建立全省信息數據庫,實行“一樹一檔”動態管理,每株古樹名木的編號、樹種、樹齡、保護級別等信息均須公布並及時更新。

保護范圍的劃定是草案的另一亮點。散生古樹名木的保護范圍原則上不小於樹冠垂直投影外5米,古樹群不小於邊緣植株樹冠外側投影外5米,並須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信息系統。這一規定將地上保護與空間管控有效銜接。

在日常養護方面,草案逐一明確公園、自然保護地、機關單位、鐵路公路、居住區、私人庭院、農村承包地等不同場景的養護責任人,要求簽訂養護協議,並建立分級巡查制度,確保每一株古樹都有人管、有人問。

草案對建設活動設置嚴格限制,要求建設項目選址須事先通過國土空間信息系統查詢古樹資源狀況,盡量避開保護范圍﹔確需佔用的,須分級報告並制定保護方案。在禁止行為方面,草案明確禁止移植、買賣等行為,並結合實際補充擅自嫁接採集標本、採摘樹瘤、挖坑取石、釘釘拴物、倚樹蓋房等具體情形,設定1萬元至20萬元的罰款標准。

此外,草案體現了保護與利用相協調的思路,允許開展科學研究、科普宣傳、文化傳承和生態旅游,但須在不影響樹木正常生長的前提下報告后實施。(首席記者廖興陽)

來源:昆明日報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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