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出台慈善組織重大事項報告工作指引
2026年06月24日08:22 |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日前,雲南省民政廳印發《雲南省慈善組織重大事項報告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依法加強慈善組織重大事項報告管理,規范組織行為。
《指引》適用於省內登記成立的慈善組織、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社會團體和社會服務機構。管理按屬地原則執行。
重大事項指除需審批備案之外,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會議、變化、事件及活動,主要包括:調整負責人(法定代表人除外)和理事、監事﹔面向社會舉辦的節慶、展會、論壇等﹔經批准的評比表彰、創建示范活動﹔項目金額佔捐贈總收入1/5且超50萬元,或持續超3年﹔章程規定的重大慈善項目、募捐、投資等。
重大事項應至少提前15個工作日報告。有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無業務主管單位的,向行業管理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舉辦重大活動不得超出章程范圍,不得虛假宣傳,不得強制參加,不得與收費挂鉤,不得違規收費,未經授權不得以管理部門名義開展。
未按規定報告的,登記管理機關會同相關部門視情節採取約談、列入重點監管對象、不購買服務、不予評獎、追究責任等措施。《指引》自印發之日起1個月后施行,有效期3年。(記者孫瀟)
來源:昆明日報
(責編:徐前、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