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將二審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22日上午,記者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記者會上獲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將於6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草案”)等將提請會議審議。
2025年12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南極活動與環境保護法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此次草案擬在准確履行國際條約義務、完善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及信息通報制度、與漁業法做好銜接、強化南極環境保護力度等方面作出修改。
“開展極地考察40多年來,我國的南極事業從無到有、由弱到強,在南極持續開展了海洋生態、地質學、空間科學、氣候變化等多方面的科學研究,同時,我國赴南極旅游人數逐年增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研究室主任黃海華介紹,為更好規范和保障南極旅游活動,草案擬作多項規定。
如規定申請南極旅游等活動許可,應當向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提交南極活動方案、環境影響評估文件、應急計劃、財產擔保和保險証明等申請材料﹔南極旅游經營者應當為旅游者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裝備、交通工具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旅游者在南極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南極條約協商會議通過的安全要求和環境保護規定﹔訪問國家南極考察站及其設施的,應當遵守國務院海洋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干擾國家南極考察活動等。
黃海華表示,南極是全球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開展科學探索、環境保護、氣候變化應對、國際合作及維護全人類共同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在環境保護方面,草案將“保護南極環境”寫入立法目的,明確“保護環境”是開展南極活動應當堅持的原則之一,並規定鼓勵以綠色低碳的方式開展南極活動,支持使用降碳、節能、污染防治技術和裝備,推動清潔能源應用。此外,草案對“南極環境保護”作出專章規定,還擬對未分類處理、處置廢棄物,或者實施其他可能影響、損害南極環境的行為,設置嚴格的法律責任。(記者沈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