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出台
近日,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雲南監管辦公室聯合印發《雲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能源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和風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可選擇直接參與、聚合參與或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未選擇直接參與或聚合參與市場的,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對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新能源電量,上網電價和交易機制按照國家跨省跨區送電相關政策執行。
雲南對新能源存量項目延續差價結算機制,增量項目通過競價形成電價。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並網的存量新能源項目,銜接現行政策,即延續差價結算機制,並對集中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扶貧光伏等類型,均作了細化。存量項目機制電價執行期限按各項目2025年5月底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對應年份與全容量並網滿20年對應年份較早者確定,到期后不再執行機制電價,由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自2023年起,雲南率先建立新能源項目價格退坡與市場疏導相結合的差價結算機制,在推動集中式新能源全面入市基礎上,確定一定電量比例執行燃煤基准價,其余電量執行清潔能源市場交易均價,執行燃煤基准價的電量比例結合成本下降幅度逐步退坡,價差補償資金向全體工商業用戶分攤。上述電價政策符合國家改革方向,存量項目繼續執行。
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並網的新能源增量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單位明確機制電量規模、競價上下限和單個項目申報電量區間等參數,具體在競價公告中予以明確。
增量項目全面落實國家改革要求,通過合理確定機制電量規模和競價上下限,組織增量項目自願競價形成機制電價,對納入機制的項目電量在執行期限內實行差價結算。機制電量規模和競價上下限的確定既注重穩定新能源發展預期,也注重保障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水平基本穩定,后續還將結合市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規定。
省發展改革委還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同步研究制定3個配套細則,明確新能源項目入市參與電能量交易、增量新能源項目參與競價、電網企業依據競價結果開展差價結算等具體事宜。(廖興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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