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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9月1日起施行

織密反恐防范網

2025年08月29日08:15 |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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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經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8月28日,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實施辦法》相關情況。

  省人大監察司法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制定《實施辦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重要舉措,對推進雲南省反恐怖主義工作法治化、規范化、常態化建設,維護政治安全、社會穩定、人民幸福安寧具有重要意義。《實施辦法》共7章60條,包括總則、職責分工、安全防范、情報信息、調查處置、法律責任和附則。

  《實施辦法》明確了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的設立要求,規定縣級政府根據需要設立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專設“職責分工”章節進一步明確公安、國家安全、交通運輸管理、生態環境、網信等相關部門和有關行業組織的職責。針對商業綜合體、劇本娛樂經營場所、互聯網同城快送等新興業態,規定由州(市)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確定具體牽頭負責部門,明確監管職責,從法律層面對新興業態反恐安全防范進行規范。

  《實施辦法》細化系列安全舉措,織密反恐防范網絡,明確將反恐怖主義工作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相結合,發揮基層社會治理效能作用﹔強化重點目標管理單位的安全防范責任,定期組織抽查﹔規定對利用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新型非傳統方式實施恐怖活動加強安全防范﹔明確對無人駕駛航空器、三角翼、滑翔傘、熱氣球等飛行器加強監管﹔明確網絡交易經營者對網購特定物品信息加強篩查和分析的責任﹔結合雲南邊疆的實際,加強對邊境的防控工作,規定邊境地區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邊境反恐怖主義防控體系。

  《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明確處置權限,針對現場處置,規定恐怖事件發生后,反恐怖主義工作機構相關應對處置措施。根據雲南省反恐怖主義工作需要,《實施辦法》依法補充設定細化部分處罰。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實施辦法》宣傳貫徹落實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宣傳解讀,完善配套制度,強化專業能力建設,跟進推動落實,不斷夯實反恐怖工作基礎,持續鞏固反恐怖斗爭主動局面,筑牢祖國西南安全屏障。(郎晶晶)

(責編:徐前、木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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