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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時習之丨非法集資套路深,這些案例助你“避坑”

梁秋坪
2025年05月16日08:24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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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集資手段層出不窮,花樣百出,讓民眾防不勝防,屢屢陷入騙局。今年5月15日是第十六個全國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人民網整理了幾起相關案例,旨在提醒廣大民眾切勿被高額回報的誘惑沖昏頭腦,堅決遠離非法集資陷阱,時刻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

  案例一:以預售養老服務消費卡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江蘇省徐州市天愛養老服務公司在未辦理養老機構備案的情況下,利用發放宣傳材料的形式,虛假宣傳建設養老服務設施、投資獲得高額回報等內容,向社會售賣數額不等的消費卡,並返還消費券用於抵扣旅游等服務。但實際上,非法吸收的集資款隻有部分用於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為防止更多的社會老人上當受騙,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政府將該風險入庫,抽調有關部門精干力量,組成天愛養老風險處置化解工作專班,專司相關事宜。專班對天愛公司涉嫌非法集資整改情況進行現場走訪、查驗、談話,發現該公司已全面停止宣傳業務,且全部退賠。

  以案說法

  近年來,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活動頻發。此類犯罪不僅給老年人帶來巨大的財產損失,還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老年人及其家屬應提高警惕,增強辨識和防詐能力,認清此類營銷模式的真實意圖和套路。同時,各級民政部門應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對收取大額預收費的養老服務機構進行重點監管,及時發現並介入非法集資風險,最大限度減少老年人經濟損失。

  案例二:以虛擬貨幣投資為誘餌非法集資

  2019年6月,被告人史某、朱某以陝西絲路起點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在西安市高新區財富中心設立辦公地點,對外以中投善泉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義,利用自行搭建的BRTR平台發行、交易USDT、QC、BRTR貨幣,並以保本高息和享受豪車使用權為誘餌,吸引社會公眾投資。經審計,截至案發,共有114名集資參與人報案,集資總金額634萬余元,已返還516萬余元。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史某、朱某的行為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

  以案說法

  2021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關於進一步防范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規定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不法分子常以“金融創新”“區塊鏈”等名義,通過發行、交易虛擬貨幣吸收資金,實則構成“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廣大投資者應保持清醒頭腦,不盲目輕信高額回報承諾,遠離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以免個人財產受損。

  案例三:以虛構投資項目為名實施集資詐騙

  2016年8月,被告人趙某某注冊成立某商貿有限公司。在該公司沒有實際經營的情況下,對外宣稱自己與上層領導有關系,投資到某商貿有限公司可以賺取政府養殖補貼,到期返還本金並按照投資數額2%的比例返還補貼,本金和補貼沒有任何風險。趙某某通過發放宣傳卡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后將集資款部分用於支付到期的本金、補貼、償還個人借款等。因無力兌付到期集資款,趙某某又注冊成立某養殖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繼續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虛假宣傳養殖補貼項目,吸引社會公眾投資。至案發前,趙某某非法集資3.5億余元,造成經濟損失2588余萬元。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趙某某的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五十萬元。

  以案說法

  在涉農、房地產、新能源等領域,一些企業和個人常以“項目投資”“入股分紅”等名義,以高利為誘餌進行非法集資。此類犯罪行為隱蔽性強、欺騙性大,廣大投資者在投資時應保持高度警惕,對“高額回報”“快速致富”的投資項目進行冷靜分析,通過正規渠道咨詢相關信息,判斷項目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騙。(綜合民政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等整理)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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