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迎利好
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再進一步

3月31日,由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發布。作為一份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頂層設計文件,《意見》提出一個基本目標:構建覆蓋各類主體、制度規則統一、共建共享共用的社會信用體系,推動社會信用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
“以《意見》為指引,以政務誠信、信用監管、個人誠信、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諸多專項政策文件為支撐,我國已經形成了較為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頂層政策和制度體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王偉分析說。
在4月2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臨介紹,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積極成效,包括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逐步完善等。
“但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對社會信用體系提出了新的要求,相關制度規則需要進一步完善。”李春臨說。對此,《意見》從構建覆蓋各類主體的社會信用體系、夯實社會信用體系數據基礎、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等5個方面部署了23項重點任務,為未來一段時間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指明了方向。
首先是信息。推動健全社會信用體系,信用信息是工作基礎。當前,公共管理部門在行政履職過程中積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散落在不同部門,難以發揮合力。李春臨在調研中發現,對於一些應用價值較高的數據,重復歸集的問題時有發生,這不僅加重了數源單位負擔,浪費了大量資源,降低了效率,還會影響數據聚合效應的發揮。
針對上述問題,《意見》提出,強化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歸集共享“總樞紐”功能,統一歸集各領域信用信息,定期開展歸集共享質效評估,研究加強區塊鏈等技術在信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應用,在保障信用主體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提升商業合同信息、產業鏈信息、交易信息等共享水平。
近年來,有關部門大力推進信用信息共享應用。比如,目前,全國交通運輸信用信息系統已累計歸集交通信用信息35.7億條,向社會提供了5900多萬條備查信息,有效支撐了各級主管部門更好掌握公路水路經營主體異地經營執業情況。再如,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與46個部門和31個省(區、市)實現互聯互通,歸集1.8億經營主體的信用信息超過807億條。
“數據流動起來,才能最大程度釋放數據要素價值。”李春臨表示,接下來,一方面將依托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據需求向部門和地方共享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務﹔另一方面,將制定公共信用信息授權運營管理辦法,依法依規向信用服務機構開放信用信息,有效培育信用市場,發展壯大信用經濟。
信用體系建設,有信息還不夠,還要有良好的運用機制。比如,在提高小微企業的融資可得性上,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就能發揮重要的作用。
民營中小微企業的資產和財務實力偏弱,如果金融機構無法掌握企業更多維度的信用信息,很難提供充分的融資支持。為此,國家發展改革委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通過加強政府部門掌握的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為金融機構提供更豐富、更多維度的數據支撐,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貸款的覆蓋面、可得性和便利度。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給小微企業融資營造了良好的環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普惠金融司司長蔣平向記者展示了一組數據:截至今年2月末,全國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3.9萬億元。其中,信用貸款余額9.4萬億元,同比增長25.8%﹔信用貸佔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的比重達27.6%,較上年同期提升了2.9個百分點。她說:“這個比重是逐年上升的。”
記者注意到,《意見》特別關注到中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意見》提到,依托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台網絡,按照實際應用需求擴大信用信息歸集共享范圍,完善以信用信息為基礎的企業融資增信制度,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比重,支持符合條件的征信機構參與融資信用服務平台運營。
蔣平說,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繼續推動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引導金融機構精准對接,保持小微企業貸款投放力度,提升貸款質量,科學合理確定貸款利率,優化貸款業務結構,加大首貸、續貸、信用貸的支持力度,更好滿足守信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
國家發展改革委也作了部署。李春臨表示,接下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進一步提升信息歸集共享質量,確保共享信息內容准確、字段完整、更新及時﹔同時提升平台的綜合金融服務能力,依托平台為企業提供更豐富的金融產品﹔還將指導地方進一步挖掘特色產業數據,與金融機構聯合開發細分領域專項信貸產品,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融資便利。
信用制度建立起來,要想用得好,還需要獎懲制度作為基礎保障。對此,《意見》提到要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其中,在失信懲戒方面,《意見》特別提出,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在申請政府資金、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股票債券發行、評先評優、公務員錄用遴選調任聘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
“這就是要保証將失信懲戒措施剛性執行到位。”但李春臨也強調,有關部門要結合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建立信用政策出台前的評估措施,清理假借信用評價、信用管理之名變相設置市場准入門檻,設立交易壁壘,制造地方保護等行為,堅決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濫用,“這也是我們在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這項工作中要重點糾正的問題”。(記者 賈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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