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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雲南省“生態為民”行動實施方案》發布

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2025年03月14日08:26 | 來源: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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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雲南省“生態為民”行動實施方案》於近日正式下發,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力辦好省政府2025年10件惠民實事中的“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根據《方案》,雲南省將從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及交辦雲南省群眾投訴問題、全國生態環境投訴舉報平台等渠道選取100個問題,作為2025年雲南省“生態為民”行動問題清單,即省級問題清單,重點攻堅辦理,著力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州(市)將參照省級做法,自行選取一定數量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延伸開展“生態為民”行動,建立完善“生態為民”行動—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長效機制。

  其中,問題選取堅持5個方面的原則,一是必須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群眾關注度較高、投訴舉報多、反映強烈,且2025年內必須解決的問題。二是以生態環境部門職責范圍內問題為主,如涉及其他部門職責問題,須是與生態環境保護密切相關的。三是優先從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交辦的群眾投訴舉報件、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平台、12345市長熱線轉辦件、信訪舉報件中選取尚未辦結問題。四是盡量選取涉及大氣、水、土壤、固廢、生態、噪聲、輻射等方面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五是盡量涵蓋更多的受益群眾和受益區域,選取問題原則上需覆蓋更多縣級行政區。

  問題選取包括兩個主要程序,一是廣泛征集問題線索。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廣泛征集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線索,經匯總后,對照問題選取原則進行篩選,初步形成問題清單。二是核實問題清單內容。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各州(市)進一步核實補充問題清單內容,對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各州(市)重點核實問題真實性、目前實際辦理進展,已辦結的不再納入清單﹔對擬納入清單的問題,各州(市)逐一明確辦結目標、整改措施、辦結時限原則上最遲不能晚於2025年11月30日。

  為確保整改工作縱深推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鼓勵各州(市)結合本地實際,組織開展系列專項整治行動,做到“整改一個問題、解決一類問題,整治一片區域、形成一套經驗”。同時,著力構建日常群眾投訴舉報件辦理與督察、紀檢工作聯動機制,健全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長效機制,持續踐行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理念。(胡曉蓉)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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