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明確新增創業載體建設等4項就業補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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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雲南省財政廳發布雲南省2024年1—9月財政收支情況。1—9月,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排在首位,共計支出953.7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7.9%,是財政保障的重點領域。
為推動實施就業優先戰略,落實好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規范就業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結合雲南省實際,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雲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進行修訂,新的管理辦法將於12月10日起施行。
探索使用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新的管理辦法中一項重要變化是,根據工作實際,新增實訓補貼、創業載體建設補助、基層就業服務平台建設補助項目、高技能人才校企融合平台建設項目4項支出。
新的管理辦法明確“資金支出范圍”,就業補助資金支出分為對個人和單位補貼、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補助等,並規定其中的明細項目。職業培訓補貼主要用於就業技能培訓、企業職工崗位技能培訓、創業培訓、項目制培訓、求職能力實訓和創業實訓。
其中,求職能力實訓和創業實訓指的是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青年及就業困難青年群體開展求職能力實訓,對創業者開展創業實訓等培訓,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新的管理辦法提出,職業培訓補貼實行“先墊后補”和“信用支付”等辦法,每人累計最多享受3次。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為培訓對象建立職業培訓個人信用賬戶,鼓勵培訓對象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和課程,並通過信用賬戶支付培訓費用。
可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
創業載體建設補助是對經評審認定的創業小鎮、街區、社區、村落及省級創業孵化園、考核優良的省級創業載體給予資金扶持,主要用於省級創業載體支持入駐創業實體進行創業項目技術研發,開展創業信息發布、創業項目指導,組織創業培訓、創業政策宣傳、創業專項活動等與創業服務有關的支出。
基層就業服務平台建設補助是對經評審的基層就業服務平台給予資金扶持,主要用於支持就業“幸福裡”社區、零工市場(驛站)、高質量充分就業社區等基層就業服務平台建設支出。
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分為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養補助、省級高技能人才培養項目,重點用於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等支出,實行項目管理。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還明確,就業創業服務補助用於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建設。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可通過就業創業服務補助資金,支持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加強就業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及維護。對於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含政府設立的家門口就業服務站、創業指導站、零工市場及驛站等,承擔的免費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和創業載體開展的創業孵化服務,可根據工作量、專業性和成效等,給予一定的補助。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含技工院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就業創業服務,可根據服務人數、成效和成本等,給予一定的補助。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可按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規定,向社會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
新增不得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項目
新的管理辦法還進一步細化資金分配與下達管理要求。其中,從資金分配管理的宏觀角度完善禁止性支出項目內容,新增維修運維類支出、工作人員工資、辦公設備及耗材、報刊書籍訂閱、走訪慰問、賽事組織實施和獎金等不得在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的項目﹔以及不得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發放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中的補貼。
同時,在保障就業補助資金大的使用方向正確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個人和單位在實際使用中的自主性和靈活性,規定個人、單位依規申領的補貼具體用途不受禁止性支出范圍限制,以更好地實現就業補助資金支持個人就業創業和鼓勵單位吸納就業的最終目的。(吳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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