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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變種不斷出現 “天價彩禮”何時休?

2024年05月10日08:29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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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禮動輒二三十萬元,還要“三金”或“五金”﹔在一些地方,“天價彩禮”改頭換面、花樣翻新……

  “五一”前后是婚禮高峰,“彩禮”也成為熱議話題。“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彩禮過高導致部分農村男青年被迫舉債結婚。“天價彩禮”不僅背離了愛情、婚姻的初衷,有的還成為家庭矛盾的導火索。

  “天價彩禮”衍生出新變種

  不久前,湖南小伙陳建雄到女友內蒙古老家提親。女友家長輩提出,結婚前需要給20萬元彩禮,並購買“三金”(金戒指、金項鏈、金耳環),還要求在長沙買10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男方出首付。

  “這對我來說壓力太大了,這些錢加起來得有近百萬元,就算‘咬咬牙’也拿不出這麼多,隻能想辦法四處去借。婚還沒結,就得先欠一屁股債。”陳建雄說,面對“天價彩禮”,他有些不知所措,也不知道該怎麼和家人溝通。

  近年來,相關部門和一些地區加大對高額彩禮綜合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與此同時,“天價彩禮”也衍生出各種新變種。

  記者採訪發現,相比於傳統的給大額現金、購買“三金”,如今有些地方“天價彩禮”衍化成房子、車子、存折等。

  例如,在山東、河南、甘肅一些縣區,彩禮存在“萬紫千紅一片綠”“一動不動”等說法,其中“萬紫千紅一片綠”是根據人民幣顏色而來的通俗說法,包括一萬張5元、一千張100元和若干50元,算下來超過15萬元﹔“一動”則指小轎車一輛,“不動”指在城區有一套房子。

  在一些地方,索要彩禮方式也在改頭換面,男方要將一定數額的錢放在存折或者銀行卡裡,婚前給到女方手中。“有多少錢不公開,但是彼此心知肚明,主要是看男方的誠意,也為了避免結婚當天男方反悔不給。”一位受訪對象說。

  為了讓“天價彩禮”變得“名正言順”,一些農村地區將彩禮改稱“恩養錢”。受訪對象表示,男女訂婚時在明面上不提“彩禮”二字,雙方家庭也不直接對外說要多少錢娶媳婦,改成報答女方父母養育之恩的錢。在一些地方,男方婚前要為女方或女方父母購買大額保險。

  不少鄉鎮干部說,這些變相彩禮其實和原來的現金並無兩樣,這些所謂的“習俗”也並非真正的民俗,但鄉鎮政府、民政等部門一旦進行制止或約束,往往會被村民指責“破壞習俗”,因此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天價彩禮”之風因何難剎

  基層干部和受訪專家認為,“天價彩禮”頻繁出現,背后有多重原因。

  首先是當前一些農村地區性別比失衡,男多女少。武漢大學大數據研究院副教授龔為綱的一項調查研究顯示,從全國總體水平來看,彩禮多少實際上在很大程度上是全國各地出生性別比的一種折射。出生性別比的失衡程度和女性流動情況的組合,總體上決定了各地婚姻市場的失衡程度和彩禮的高低。

  在中部某地,23歲的唐霄此前通過相親認識鄰村一名女孩,雙方約定訂婚,彩禮30萬元。唐霄說,在當地,如果是相親認識的,彩禮會相對更高些,因為雙方還沒有建立感情基礎,彩禮的多少就成了一種“籌碼”。 

  其次是攀比風盛行。記者採訪發現,“天價彩禮”頻繁出現,與當前不少地區滋生的“紅事”攀比風氣有關。記者採訪了解到,在部分農村地區,除了動輒十幾萬元起步的彩禮,還不乏“三金”不能比別人家差、在本地最好的酒店辦宴席、安排蜜月旅行等要求。這種相互之間的攀比心理,也助長了不良風氣。

  此外,一些女方家庭有“劫老濟小”“隨行就市”的心理。“我們要彩禮,也不是想自己用,是給孩子們要的﹔彩禮給得多,小兩口以后生活有保障。”湖南某地一名女青年的父母說。至於會不會給男方父母增加太大負擔,一些女方父母表示:“給兒子娶媳婦就得花錢,天經地義。娶媳婦借的錢與小夫妻不相干。”

  還有一些女青年表示,周圍其他女孩都要彩禮,如果自己不要,顯得自己“身價低”“沒面子”。

  在部分婚介市場,媒人大都會按照彩禮的一定比例抽取酬勞。為獲取更多收入,一些媒人在婚介行為中會有意哄抬行情、推波助瀾,也讓彩禮一路高漲。

  一些村干部表示,當前,不少年輕人到大中城市和縣城工作,相互之間存在比較心理。為了婚后生活有保障,男方在縣城有房已成為女方選擇婚配的“前提條件”,“三金”也變成了“五金”乃至“七金”“九金”。

  讓婚姻始於愛,讓彩禮歸於禮

  記者調查發現,高價彩禮易引發婚姻矛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檢索相關關鍵詞,男方婚前支付高額彩禮,婚后因種種問題導致離婚及引發財產糾紛的案件不在少數。

  在去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國婦聯召開的“推進移風易俗 治理高額彩禮”新聞發布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曾表示,從司法實踐反映的情況看,涉彩禮糾紛案件數量近年呈上升趨勢。從大量糾紛處理中可以看到,高額彩禮並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為矛盾糾紛的導火索,不僅不利於婚姻關系的建立和長期穩定,甚至容易引發兩個家庭之間的對立、矛盾和沖突。

  2022年8月,農業農村部、中央文明辦、民政部等八個部門聯合發布《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農村移風易俗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治理目標是高價彩禮等陳規陋習在部分地區持續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指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近年來,一些地方紛紛出台政策,整治“天價彩禮”問題。比如,河南省寧陵縣將婚喪禮俗規定普遍納入村規民約,倡導彩禮不高於3萬元。寧夏回族自治區八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高額彩禮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制定了12條正向引導措施和5條負面約束措施。

  受訪專家表示,“天價彩禮”現象,僅靠一紙禁令很難從根本上改變,更重要的是加強宣傳,持續改善社會風氣。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認為,要鼓勵村級紅白理事會發揮作用,以村規民約的形式推進移風易俗。同時,相關部門可通過組織集體婚禮、完善婚姻服務、黨員干部發揮帶頭模范作用等,引領婚俗新風尚。

  湘潭大學碧泉書院·哲學與歷史文化學院社會學系主任鄔欣言說,治理“天價彩禮”,要重視彩禮背后出現的社會問題。在社會層面,要持續宣傳文明觀念,讓勤儉節約、健康向上、反對奢侈浪費的良好風尚深入人心。此外,還要加強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注重保護女性權益等,使女性在婚姻和生育過程中,有充足的安全感,扭轉社會風氣。(記者邵魯文、柳王敏)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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