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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跳躍” 印刷模糊

食品藥品生產日期為何頻頻“隱身”

2024年04月12日08:42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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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食品藥品生產日期為何頻頻“隱身”

  圖為一家超市工作人員在統計奶制品生產日期。

  字號小、太模糊、藏得深……一些食品藥品的生產日期和消費者玩起“躲貓貓”,好不容易找到,顯示的卻是“見包裝”“見瓶身”。生產日期標注問題如何解決?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推動企業積極整改。

  生產日期標注五花八門

  有消費者發現,很多商品標注的生產日期並不在固定位置:上一個商品的生產日期可能在瓶口處,下一個就可能在瓶底﹔包裝袋上方、下方、中間、側面,都可能打印上生產日期。生產日期五花八門的標注位置為消費者帶來了不便。

  生產日期標注存在的問題不僅是位置“跳躍”。透明瓶身配以透明生產日期,螺紋瓶蓋上打印扭曲的生產日期……這些標注“考驗”著消費者的眼力。“不光位置難找,看不太清,還很容易涂抹,手一擦就能弄掉。”消費者姚女士從冰箱拿出雞蛋豆腐(熱凝固蛋制品),在袋裝包裝上找了一圈,才發現側面印有生產日期,用手一抹,生產日期就變得模糊不清。

  記者了解到,產品生產日期標注主要有三種標注方式。其中,“激光打印”和“鋼印”較為牢固,“噴墨打印”則由於食品藥品包裝表面較為光滑很容易被抹除。易抹除的生產日期對食品安全造成很大隱患,不法分子可以輕易更改生產日期,讓臨期或過期的食品“改頭換面”,重新流入市場。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認為,“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的標簽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這不僅涉及對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保護,也涉及對消費者生命健康安全權的保護。尤其是老年消費者,他們的權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顯著標識為何那麼難

  中國政法大學食品藥品法治研究中心王青斌表示,標簽是消費者了解產品信息的一個窗口,做到顯著標注其實並不難,而且《食品安全法》也有明確要求。企業之所以不是那麼願意清晰顯著地標注生產日期等信息,可能是出於成本等因素的考慮。

  一方面,產品包裝生產和噴碼生產日期並非同時完成。產品包裝通過集中方式大量生產,而生產日期打印則在產品包裝裝配內容物之后完成。包裝裝配內容物會導致打印難度提升,想要做到定位打印,成本將會直線上升。現階段,許多產品採用自動化包裝,有時會出現包裝位置擺放不正的情況,導致同一批次的產品生產日期標注位置不同。要解決這一問題,需要企業提高成本。

  另一方面,在不同批次的產品中,消費者更傾向於購買日期最新的產品。生產日期標識顯著會降低生產較早產品的競爭力。因此,不顯著標注生產日期也是商家避免產品過期、防止增加成本的方式之一。

  明確規范防止“鑽空子”

  事實上,在生產日期標注方面,我國早有明確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等法律法規都對生產日期標注做出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規定:限期使用的產品,應當在顯著位置清晰標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法》則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內容。

  然而,《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對生產日期標識的大小做出了規定,卻忽略了其顏色、區域、方式等。這為一些企業“鑽空子”提供了機會。例如,一些企業會把生產日期標識打印在隱蔽的角落,或使用與包裝相同的顏色標注生產日期,從而讓生產日期標識“隱身”。

  為了避免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於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公告對生產日期標識的位置、大小、打印技術、顏色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規范。例如,公告中明確,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公告對生產日期標識利用顏色相近“隱身”做出明確規范,推進生產日期標識的規范化。(記者 孫 越 實習生 姚豆豆)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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