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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容量電價明年調整 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持續推進

王紹紹
2023年12月05日08:25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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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 其中,電量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容量電價水平根據煤電轉型進度等實際情況逐步調整。

  “我國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實行兩部制電價政策,既是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的現實需要,也是下一步推動新能源進一步加快發展和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穩定行業預期

  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

  《通知》提到,為適應煤電功能加快轉型需要,將現行煤電單一制電價調整為兩部制電價,其中電量電價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靈敏反映電力市場供需、燃料成本變化等情況﹔容量電價水平根據轉型進度等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並逐步調整,充分體現煤電對電力系統的支撐調節價值,確保煤電行業持續健康運行。

  “煤電容量電價的推出,要求煤電轉型發展,更好地發揮基礎性支撐調節作用。隨著煤電功能定位的轉變,其價格機制也需要進行相應的調整,即我國現行的單一電量電價機制無法充分體現煤電的系統支撐調節價值。”業內專家表示。

  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在現行單一制電價體系下,煤電企業隻有發電才能回收成本並獲得回報。隨著煤電轉變經營發展模式,煤電機組越來越多時間“備而不用”,通過單一電量電價難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來出現行業預期不穩等現象,長此以往可能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運行,並導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

  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通過容量電價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從而穩定煤電行業預期,是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為承載更大規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撐,更好促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必然要求。

  “此次建立容量電價機制採取了明確預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釋放清晰明確的信號,穩定煤電行業預期、為企業吃下‘定心丸’,又有利於凝聚各方共識,確保機制平穩實施。”上述負責人說。

  發揮調節作用

  保障電力系統安全運行

  近年來,國內新能源相關產業蓬勃發展。然而,由於新能源發電具有間歇性和波動性,需要更多樣的資源來提升電力系統的調節能力。

  數據顯示,我國今年1—7月份火電發電2573小時,比上年同期增加96小時。上半年,煤電發電量佔全口徑總發電量58.5%。

  國家能源局新聞發言人張星在此前召開的發布會上表示,2023年下半年以來,電力需求同比增長加快,9月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9.9%,預計迎峰度冬期間全國最高負荷較去年同期可能增加1.4億千瓦,出現較大幅度增長。

  煤電作為一種調節能力強、響應速度快的基礎電源,可以在新能源供電不足或波動過大時,迅速調節出力,確保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

  目前,全國多地已全面進入供暖季,多地加強供熱保障。採暖季開啟之前,多地、多企業就加緊推進煤炭儲備工作,多舉措提高庫存量,為冬季供熱攢夠“口糧”。

  業內專家認為,《通知》通過引導煤電降低利用小時數,調整各地電力供應結構,激勵煤電機組向調節性、支撐性電源轉型,在降低利用小時數的同時保障電廠資產成本的合理回收,在引導電量結構低碳化的同時保障電力的充足供應。同時,還有助於工廠和工業園區的自備煤電廠向公用機組轉型,由為工廠提供高碳電量向為電力系統提供調節能力轉型。

  加快功能轉型

  促進能源綠色低碳發展

  煤電是我國最重要、成本較低的支撐調節電源,推動煤電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撐保障和電量並重轉型,平常時段為新能源發電讓出空間、高峰時段繼續頂峰出力,對促進新能源進一步加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新能源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新增發電量約2000億千瓦時,均佔全國新增總量的三分之二左右。據預測,未來幾年國內新能源裝機規模還將快速增長。

  業內專家表示,煤電容量電價的推出,其大背景是近年來我國新能源快速發展,特別是進一步大規模高比例開發利用新能源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然要求。

  “一直以來,煤電都是我國電力工業運行的堅實基礎。雖然在電源結構多元化發展的背景下,煤電裝機佔比逐年降低,但其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仍將作為最安全可靠的電源,在頂峰保供、促進新能源消納、提供調頻備用等方面發揮無可替代的作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能源專家葉春說。

  此前發布的《關於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指導意見》強調,要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充裕、經濟高效、供需協同、靈活智能的新型電力系統。

  “從建設新型電力系統需求的角度看,對煤電實施容量電價,恰恰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手段。未來,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對煤電和新能源的發展都有積極的作用,同時有利於電力交易市場的擴展。”業內專家表示。(陳靜儀對本文亦有貢獻)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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