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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擬全面實行河長制

2023年06月23日08:26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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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擬全面實行河長制

近日,雲南省水利廳組織研究起草了《雲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並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

條例草案提出,滇池、洱海、撫仙湖、程海、瀘沽湖、杞麓湖、星雲湖、陽宗海、異龍湖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護全面實行河長制。建立健全部門聯動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加強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管,維護入湖河道健康生命和公共安全,提升入湖河道綜合功能。入湖河道分級分段設立河長,河長名單應當向社會公布,並根據河長變更情況及時更新。昆明、玉溪、大理、紅河、麗江州市政府應當組織劃定本行政區域內入湖河道管控范圍,向社會公告,並設置明顯的界樁、標識。

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內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可通過購買公共服務、設置公益崗位等形式加強入湖河道保護。鼓勵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對入湖河道保護作出規定。明確縣級以上政府應鼓勵建立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內的市場化生態補償機制,推動市場受益主體參與流域生態環境保護,以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助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滇池和洱海流域內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入湖河道生態保護補償長效機制,加大對河流源頭和上游水源涵養地等生態功能重要區域補償力度,助推水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將經濟社會發展與幸福河湖建設深度融合,努力提升河湖生態產品價值。

條例草案要求,九大高原湖泊入湖河道管控范圍實行嚴格的生態保護制度,嚴格落實耕地用途管制和取水許可制度,除保留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歷史村落、原住民村落外,其他村庄、建筑物、產業及與保護治理無關的設施全面退出,最大限度減少人為干擾。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定期對入湖河道開展水資源、水域岸線、水污染、水環境、水生態狀況調查。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在開展入湖河道“一河一策”方案修編前應進行河湖健康評價。縣級以上政府組織編制的湖泊保護治理規劃、一湖一策、一河一策要包含入湖河道綜合治理內容。

條例草案提出,在入湖河道管控范圍內禁止擅自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設施﹔新增工業項目、商品住宅及其他與生態功能定位不符的開發性、生產性項目﹔破壞濕地、林地、草地、耕地、荒地(未利用地)造成生態空間面積減少﹔非法侵佔河湖水域,或違法利用、佔用河湖岸線﹔在縣級以上政府及其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區域外搭棚、擺攤、設點經營﹔露營、野炊、燒烤、篝火﹔圍堰、網箱、圍網養殖,暫養水生生物﹔未經批准從事科研、考古、影視拍攝工作和水上水下活動﹔堆放、傾倒渣土、垃圾、泥漿、糞渣及其他阻礙行洪、污染水體的物質﹔在禁捕區、禁捕期從事捕(釣)魚、設置攔河漁具,或炸魚、電魚、毒魚等17項與保護無關的行為。(記者杜仲瑩報道)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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