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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

今年將在部分領域試點跨部門綜合監管

2023年05月24日08:27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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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雲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明確,到2023年底前,建立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管理和動態更新機制,在部分領域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按事項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完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協同監管機制。到2025年,在更多領域、更大范圍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進一步優化協同監管機制和方式,大幅提升發現問題和處置風險能力,推動市場競爭更加公平有序、市場活力充分釋放。

  編制全省跨部門綜合監管

  重點事項清單

  《工作方案》提出,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監管部門梳理需實施跨部門綜合監管的重點事項,編制全省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經合法性審核確認后於2023年8月底前報送省政務服務管理局﹔2023年底前經省人民政府審定后,統一納入全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管理。

  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醫療器械、危險化學品、燃氣、建筑工程質量、非法金融活動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和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以及新興領域中涉及多部門監管的事項,要積極開展跨部門綜合監管。

  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監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規章、“三定”規定和權責清單,逐項明確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責任分工。

  監管工作確實需要、條件基本成熟的,統籌納入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推動制定地方性法規、省人民政府規章,為跨部門綜合監管提供制度依據。

  建立健全協同高效的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機制,明確議事會商、情況通報等工作要求,有效整合監管資源,督促監管責任落實,推動監管信息共享,組織聯合執法檢查。

  構建科學高效、多部門聯動響應的風險隱患監測預警機制。依托全省“互聯網+監管”系統,構建跨部門聯合監測預警模型,建立健全預警指標體系和預警標准。

  組織開展跨部門

  聯合檢查或專項整治

  兩個以上部門對同一監管對象實施不同行政檢查且可以同時開展的,原則上實行跨部門聯合檢查。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的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發現涉及行業性、區域性違法違規行為或存在普遍性、多發性問題的,及時組織開展跨部門聯合檢查或專項整治。

  充分利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全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等渠道,廣泛收集問題線索。對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問題線索,及時轉送有關部門協同開展核查,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既要做到應查必查、有效處置,又要防止多頭檢查、重復處罰。

  行業主管部門應積極採取跨區域協同立法、簽訂跨區域合作行政協議、建立跨區域信用聯合懲戒備忘錄和跨區域處罰協同機制等方式,有效解決跨區域行政執法權限沖突、審管分離、執法標准不統一、重復處罰等問題,推動構建跨區域監管聯動格局。

  抓好試點示范

  信用監管等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開展成品油流通、單用途預付卡、自建房安全等領域的跨部門綜合監管試點,總結提煉經驗做法。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等地要率先探索,全力推進有關領域跨部門綜合監管和“綜合監管一件事”“綜合查一次”“一支隊伍管執法”,形成可復制推廣的成果。

  依托全省“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跨部門綜合監管業務支撐模塊。加快建設全省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統一接口標准。加快建設雲南省“區塊鏈+行政執法和監督”平台,匯聚全省行政執法和監督數據,實現規范執法、全程留痕。

  省直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事項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明確分級分類標准及相應的協同監管措施。發現存在違法失信行為的,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失信懲戒。認真落實《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信用信息修復工作。

  《工作方案》要求,行政執法機關要加強與司法機關工作對接和協調聯動,完善案件移送、雙向咨詢、情況通報、信息共享、檢驗鑒定結果互認等機制。行政執法機關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及時移送有關機關處理,做到有案必移,杜絕以罰代刑﹔存在暴力抗法等情形的,可商請有關機關協助調查處理。(董宇虹)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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