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鷗取樂、拍照等均屬違法行為

【事件】每到觀鷗季,紅嘴鷗都會受到游客、市民的追捧和熱情招待,但傷鷗、虐鷗的不文明行為卻時有發生。近日,網友又在昆明海埂大壩拍到游客抓扯紅嘴鷗的一幕。視頻顯示,一名中年男子一把抓住落在腳邊的紅嘴鷗,用力扯住它的翅膀和腿,並興奮地呼喊同伴過來看。
紅嘴鷗屬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違反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依據情節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抓鷗取樂、拍照,這些都是違法行為。
【釋法】北京德和衡(昆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承磊指出,在法律層面上,《野生動物保護法》《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都對保護野生動物作出了相關規定。
紅嘴鷗屬於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依據情節,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昆明市也早在2008年就頒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紅嘴鷗保護的通告》,裡面包含諸多禁止性的行為,包括: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傷害、捕捉、獵殺和買賣紅嘴鷗,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向紅嘴鷗投喂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利於紅嘴鷗健康的食物和物品,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和銷售不符合質量標准的鷗糧。
此外,該通告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滇池、盤龍江、翠湖、大觀公園、民族村等水域沿岸以及紅嘴鷗聚集覓食、棲息的地段燃放煙花爆竹及開展其他影響紅嘴鷗棲息規律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破壞、盜竊各種保護紅嘴鷗的設施等。
律師提醒,抓鷗取樂、拍照等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對於破壞生態環境、違反野生動植物保護規定的行為,當事人可能會被旅游主管部門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信息保存的最長時間可達5年,對個人的出境、出行、征信、旅游均會產生負面影響。(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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