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雲南頻道>>要聞

雲南鎮雄一煤礦發生事故致1人死亡

22名事故責任人被追責 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

2022年07月14日08:52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昆明7月14日電 (記者符皓)7月13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雲南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了雲南省昭通市鎮雄縣長嶺一號煤礦“5·8”運輸事故調查報告。報告透露,2022年5月8日8時54分,雲南東源鎮雄煤業有限公司鎮雄長嶺一號煤礦發生一起運輸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60萬元。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雲南局依法對《雲南東源鎮雄煤業有限公司鎮雄長嶺一號煤礦“5·8”運輸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批復,22名事故責任人被追責,其中1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調查,事故煤礦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証,煤礦企業及有關責任人累計被處罰款112.15萬元。

具體事故原因及處理結果如下:

事故直接原因

煤礦作業人員使用未捆綁固定的超長車廂與平板車運輸礦砂,車廂受兩股鋼軌高差和重心偏移影響滑移、側翻,將站在車廂左側推車的作業人員擠壓致死。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

(一)董某某,中共黨員,通風隊隊長,全面負責通風隊安全管理工作,事故現場負責人,違章指揮工人冒險作業,未制止作業人員違章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機關調查處理。

(二)刁某某,中共黨員,通風隊副隊長,分管通風設施維護班。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撤職處分,警告、並罰款0.9萬元,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証明。

(三)方某某,中共黨員,通風隊副隊長,分管瓦檢班。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撤職處分,警告、並罰款0.8萬元,撤銷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証明。

(四)章某某,中共黨員,綜掘隊副隊長(主持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8萬元。

(五)劉某某,機運隊副隊長,分管井下運輸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6萬元。

(六)楊某某,中共黨員,機運隊黨支部書記兼隊長,全面負責機運隊安全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8萬元。

(七)黃某,機電科科長,負責煤礦機電技術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7萬元。

(八)李某,安全科副科長,協助安全科科長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6萬元。

(九)蘇某某,安全科科長,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教育培訓等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7萬元。

(十)喻某,中共黨員,安全副總工程師,協助安全副礦長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7萬元。

(十一)王某某,中共黨員,機電副礦長,全面負責煤礦機電運輸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9萬元。

(十二)申某,安全副礦長,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給予政務記大過處分,警告、並罰款0.9萬元。

(十三)楊某某,中共黨員,礦長,全面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政務警告處分,處罰款9.006萬元。

(十四)宋某某,中共黨員,黨總支書記,事故當班帶班礦領導。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政務警告處分,處罰款8.744萬元。

(十五)郭某某,中共黨員,鎮雄公司安全生產環保部部長。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政務記過處分。

(十六)高某某,中共黨員,鎮雄公司副總經理,分管生產、機電運輸、調度工作,聯系長嶺一號煤礦。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政務警告處分。

(十七)李某某,中共黨員,鎮雄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責令向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十八)王某某,中共黨員,鎮雄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責令向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十九)朱某,中共黨員,產業集團昭通片區第一駐礦監管組組長,負責長嶺一號煤礦駐礦盯守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建議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按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十)李某某,中共黨員,產業集團昭通片區第一駐礦監管組成員,負責長嶺一號煤礦駐礦盯守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建議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按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十一)雷某某,中共黨員,產業集團昭通片區第一駐礦監管組成員,負責長嶺一號煤礦駐礦盯守工作。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建議雲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按照內部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二十二)王某,昭通市能源局駐長嶺一號煤礦駐礦監督員。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管理責任。建議昭通市能源局按照相關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以上對事故負有責任的人員為中共黨員的,建議其所在黨組織依照黨紀黨規作出相應處理。

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處理

對雲南東源鎮雄煤業有限公司處罰款86萬元,由頒發部門暫扣長嶺一號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証。

(責編:徐前、朱紅霞)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