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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清理超額違規投放共享單車

2022年05月02日08:45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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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昆明清理超額違規投放共享單車

   昆明的共享單車在經歷了初期的無序競爭之后,政府、企業花了大量力氣進行共享單車的運營、管理,如今已逐漸進入有序管理的階段,但仍然存在超額投放、違規投放現象。針對這一情況,日前,市城市管理局發出《關於開展昆明市超額、違規投放共享單車清理減量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表示,為嚴格落實昆明市共享單車運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昆明市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解決好因部分企業運營能力滯后,導致城市道路中存在違規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高峰期在重點路段非機動車大量堆積、城市公共空間被侵佔等不良現象的問題,營造一個潔淨、有序、文明的城市環境,市城市管理局將開展昆明市超額、違規投放共享單車(包括共享自行車和共享助力車)清理減量工作。

  《通告》要求,經核准在昆運營的哈啰、美團、青桔3家共享單車企業,須按照招標后確定的車型,在今年4月30日至5月8日期間,對各自企業超額投放、不符合要求的車型予以清理,營造合法、合規、有序的共享單車運營環境。未經核准在昆運營、違規投放共享單車的企業或以租代售、未獲批准為市民提供共享出行的企業,須在4月30日至5月8日期間,先自行組織收車清理工作。未組織收車清理的,自5月9日起,將由市城市管理局、昆明公交集團下屬昆明城市服務管理公司及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第三方機構統一進行清理﹔今后,未經審核批准的企業一律不允許在昆明市投放運營共享單車。

  據悉,自5月9日起,市城市管理局將委托合法確定的第三方機構對昆明市所有違規投放品牌、車型和超額投放的共享單車進行強制清理,所有代收、代繳車輛實行集中停放,各企業在3個月內,憑有效手續前往集中停放點進行處理﹔逾期未處理的,由第三方機構實施報廢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各運營企業自行承擔。對於2021年由市城市管理局集中收繳的車輛,運營企業須在今年5月5日前,憑有效手續前往集中停放點進行處理﹔逾期未處理的,將由第三方機構實施報廢處理,造成的損失由各運營企業自行承擔。(孫瀟)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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