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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织密兜牢社会救助保障网

2022年11月28日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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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扎实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不断织密兜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有效保障困难人口基本生活,切实兜准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统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有效保障资金发放。2022年积极向上争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8087.7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7369.7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772万元,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严格落实社会救助资金发放规定,按月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切实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扛实兜底保障责任。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和实施临时救助,及时有效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继续落实好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和救助“渐退期”政策,城乡低保与已脱贫建档立卡重合对象32730户58593人,重合率为15.88%。

结合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逐年提高保障标准。科学合理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孤儿救助供养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统一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32元每月每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520元每年每人,分类分档补助水平为A类保障对象460元每月每人、B类保障对象298元每月每人、C类保障对象225元每月每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52元每月每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标准为952元每月每人;集中养育儿童保障标准为1990元每月每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为1290元每月每人。

发挥部门联动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建立重点对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倒排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监测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目前,完成重点对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倒排部门数据86500条,经信息比对已纳入保障范围14495人。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时认定并录入云南省低收入人口认定系统,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确保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有序推进。目前,走访排查城乡低保边缘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三孩以上困难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特殊困难家庭20893户次,符合条件已纳入救助20204人次。2022年以来,新增纳入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7585人,新增办证残疾人数2825人,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60637人次,救助生活困难的农村“三留守”人员1448人,救助生活困难的城市独居、空巢老人2263人。

强化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在全市所辖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足额配备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办人员,2022年配备1181人下拨经费1706万元。及时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操作和业务政策培训,提升救助业务经办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力量建设,有效促进工作开展。

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发挥临时救助救急解难作用。对因灾、因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因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目前,实施临时救助0.92万户次2.97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136.84万元。

建立投诉举报和近亲属备案制度,确保阳光施保。建立低保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设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最低生活保障投诉举报电话并在政府网站公布,落实低保对象近亲属备案制度。目前,全市登记备案在保对象近亲属人员共856人,有效杜绝关系保、人情保问题,做到阳光施保。

来源:临沧日报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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