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滇兩地基層法院
簽訂異地財產聯動處置與聯合執行機制合作協議

8月3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與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法院簽訂《建立異地財產聯動處置與聯合執行機制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該《協議》屬雲南省首家。
據悉,該《協議》的簽署為提高異地執行工作效率,保障異地執行安全,解決異地財產處置難題提供了思路。《協議》內容包括聯合執行范圍、輻射區域、協助流程、聯絡機制等事項。根據《協議》,兩地法院就已立案的執行實施案件中的執行事項(不限於事項委托平台內的事項范圍)可在對等互助的原則下相互委托辦理。
《協議》明確了相互委托辦理的財產處置事項包括財產檔案查詢、實地查封扣押、現場調查、張貼公告、協助騰退房產等。
《協議》規定了財產處置委托應當充分利用事項委托系統,確保全程留痕,對於異地騰退房產、扣押財產等需要採取強制措施的事項,異地執行方應當在執行前將相關法律文書和《案情及風險評估說明》通過委托系統傳遞給受托法院,並制定《異地強制執行工作預案》,說明需要受委托方協助的事項,便於受委托方協助執行。協助法院應當提供案件執行所需要的警力和警車、警具等支持,以能夠達到控制執行現場、保障執行人員和裝備安全、順利推進執行工作的效果。
《協議》建立了異地協助執行聯絡員機制,指定專門負責聯絡的領導和聯絡員,並在聯絡人員變更時通知對方。此外,雙方還就拘傳、搜查等其他需要對方協助的事項進行說明。
異地執行與財產處置司法成本高、效率低、周期長,長期困擾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嚴重影響執行工作質效。為了破解這一難題,五華法院執行局積極創新、拓展思路,加強與異地法院開展深度合作,通過與北京東城區法院簽訂合作協議,在實踐中深入推進京滇異地執行工作,提高異地執行工作效率,保障異地執行安全,解決異地財產處置難題,不斷提升執行效能,及時有效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來源:昆明五華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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