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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摸清“三农”家底 惠及民生福祉

2026年07月17日08:30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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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至4月,云南省圆满完成了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各项工作。各州(市)扎实推进普查员选聘、业务培训、清查摸底、入户登记等实战演练工作,通过全流程模拟普查业务环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正式普查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体安排,今年7至8月将开展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标绘,9至11月全面实施清查摸底,2027年1至5月开展入户登记。目前,距普查登记已不足200天,全省普查工作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农业普查是什么

农业普查是一项国际性的统计调查项目,目前全世界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业普查。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是世界上实施农业普查动员力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国家。

我国农业普查中的农业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兼具鲜明中国特色,将农村、农民一并纳入,是一项全面了解农业、农村、农民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我国的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农业普查年度。我国分别于1996年、2006年、2016年进行了三次全国农业普查。2026年开展的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开展的首次“三农”领域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级政府统筹推进,覆盖全国所有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有农业生产经营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

农业普查主要“查”什么

这次普查不是单纯地“走田埂、看庄稼、数畜禽”,而是围绕“三农”全方位摸底,既查老情况,也盯新变化,贴合当前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查的内容都和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单位和个人:农村住户(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农业普查,“查”什么?

查农业生产条件,这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主要包括农业从业人员的情况,比如

有多少人在从事农业生产、这些人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怎么样,还有土地的利用和流转情况,比如耕地面积有多少,土地有没有流转、流转给了谁、流转的规模有多大,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情况,比如有没有完善的农机服务、植保服务、电商物流服务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情况,这关系到每个人的“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具体包括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种植情况,比如粮食种了多少、产量有多少,油料、烤烟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和产出情况;畜牧业的发展情况,比如猪牛羊鸡鸭鹅等畜禽的养殖规模、肉蛋奶的产量;林业方面,会查林地面积、经济林种植以及林下经济的发展情况;渔业方面,则会关注淡水养殖、海水养殖和产量的相关情况。简单来说,全国的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到底怎么样,得靠这次普查摸清真实底数。

查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是这次普查最突出的新亮点。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这些新型主体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新情况,比如大棚、温室、智能化灌溉等先进设施的应用情况,这些设施能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和产出效率;智慧农业的应用情况,比如无人机播种施肥、卫星遥感监测、人工智能等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程度。具体来说,就是看农业科技含量高不高、现代化水平怎么样、新质生产力发展得好不好。

查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全面了解整个农村的发展面貌。包括乡村产业的发展情况,除了传统的种植养殖产业,还要了解农村的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的发展状况;乡村建设方面,会查农村的道路、供水、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学校、卫生室、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乡村治理方面,会关注乡风文明建设和基层党建情况等,全方位掌握乡村发展的整体水平。

查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看老百姓的生活过得怎么样。包括农户的家庭情况,比如家庭人口数量、收入和支出情况,医疗、养老保障情况怎么样,能不能看得起病、养得起老,孩子上学方便不方便,教育条件怎么样等;还有生活质量方面,比如住房条件、饮水安全、出行便利度、通讯条件、文化娱乐活动和居住环境卫生等,真正摸清农民的生活现状和实际需求。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和前三次有什么不同

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为高质量开展“四农普”、更好服务“三农”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条例从3个方面对农业普查基础制度进行了完善:

组织实施方面

根据农业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参与主体众多等特点,增加“各方共同参与”作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

普查内容方面

根据乡村全面振兴有关要求,增加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

普查方法方面

注重运用现代化调查手段,增加遥感测量等新普查方法,明确农业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

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意义

很多人觉得普查是国家的事,和普通人无关,其实恰恰相反,普查的数据,最终都用来造福农民、建设乡村。农业普查不仅关乎国家粮食安全、乡村全面振兴大局,还关乎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需要得到广大农户的理解和支持。

通过摸清家底,精准制定惠农政策。国家的农业补贴、乡村建设资金、农田改造项目、饮水道路基建、养老惠农政策,都需要真实准确的农业数据作为依据。通过普查摸清耕地数量、种植结构、养殖规模、农户收入、乡村人口、基础设施现状,才能避免政策“一刀切”,让惠农资源精准落地,真正惠及种地农户、养殖大户、返乡创业者。

赋能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本次普查重点关注农业新质生产力、新型农业业态、乡村产业发展等新内容,精准掌握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依托普查数据,国家可以科学规划农业产业布局,扶持乡村特色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更多村民就地就业、增收致富。

记录乡村变化,夯实农业强国根基。十年一普查,是对农村人居环境、民生保障、改革成果的全面盘点。从农田耕种到乡村道路,从农户生活到产业发展,每一组数据,都是乡村振兴的真实答卷,为农业现代化、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核心数据支撑。

面对普查,希望广大农民群众能多一分理解、多一分配合,如实填报每一项信息,让国家摸清家底、相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更加精准有力,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让农村更美丽、农业更发达、农民更幸福!

延伸阅读

时间安排

普查时点和时期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四大实施阶段

1 准备阶段(2025年—2026年)

主要是组建普查机构,研制普查方案,开展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与培训普查人员,开展遥感测量,进行清查摸底等,为普查登记做好各项准备。

2 现场登记阶段(2027年1月—5月)

主要是开展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等工作。这是普查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的阶段,也是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

3 数据处理及发布阶段(2027年6月—12月)

主要是组织事后质量抽查,审核汇总并发布普查主要数据等。

4 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28年—2029年)

主要是建立普查数据库,编辑出版普查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等。

普查范围

1.普查对象

农村住户、城镇农业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2.普查行业范围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辅助性活动。

3.核心调查内容

农业生产基础条件、粮食、大宗农产品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乡村发展建设情况、农村居民生活状况。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新亮点

1.普查内容与时俱进

在传统农业家底摸排基础上,新增多元化粮食供给、农业新质生产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兴内容,完整记录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2.普查方法更科学高效

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结合、长表与短表搭配,分层分类开展,减轻基层填报负担,提升工作效率。

3.普查手段数字化赋能

大规模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普查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4.普查数据共建共享

深度整合各类行政记录,打造农业普查“一张图”,拓宽普查成果应用、共享渠道。

疑问解答

1.填报信息会不会泄露个人隐私?

答:完全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2.不配合、瞒报数据有什么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配合普查是法定义务。瞒报、拒报、虚报数据会造成区域农业数据失真,阻碍惠农政策精准落地;相关责任人将依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如实填报既是履行公民义务,也能为本地争取更多乡村发展扶持政策。

3.普查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实际好处?

答:农户层面:依据种植、养殖、收入数据,优化粮食补贴、养老、乡村道路、供水等民生扶持政策;经营主体层面:精准配套农机补贴、产业信贷、农产品产销扶持、园区建设政策;乡村层面:依据各村产业、人口、设施短板,统筹修路、水利、文旅、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落地乡村振兴规划。(记者 胡晓蓉)

(责编:徐前、木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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