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档案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2026年04月29日08:47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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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昆明4月29日电 (记者蔡树菁)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消息,《云南省档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实施。这为云南省各级档案部门顺利开展工作,促进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修订后的《条例》从原有条例的6章41条扩展到8章59条,从总体框架上新增“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两个专章,从内容上新增条文27条、修改30条,同时删除原有条文3条,涵盖总体原则、机构职责、档案管理、档案利用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明确了公众在档案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档案机关应当为公众提供的服务。同时,结合云南实际,首次规定加强云南“三个定位”有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利用,首次要求收集、整理和保护好各民族在交往交流交融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资料,首次提出做好具有云南地域特色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
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条例》明确规定开展红色档案保护和利用,明确要求加强对民生、政务、经济、文化、人事等专业档案,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基本建设工程、技术改造、重要设备更新改造、科学技术研究等项目档案的管理;明确规定档案馆保存的档案原件一般不外借,明确要求将仅以电子档案形式保存的档案纳入重点检查范围。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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