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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弥勒:惩治与修复并重 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2026年04月24日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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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素有“滇中后花园”美誉,森林覆盖率常年保持48%以上,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2023年来,弥勒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弥勒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以专业化审判、差异化处置、修复性司法、多元化普法为抓手,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强专业优配置 筑牢环资审判司法根基

弥勒法院聚焦审判核心能力建设,在刑事审判庭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集中审理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采矿、失火放火等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实现案件审理专业化、集约化。

针对生态损害严重的环资案件,该法院依法适用七人合议庭,选任熟悉林业、动物保护及基层生态情况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既保障司法程序公正,又让裁判结果更贴合本地生态保护实际,增强社会认同度。

2023年来,弥勒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1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以专业审判有力筑牢生态司法第一道防线。

严宽相济 精准落实刑事司法政策

弥勒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分类处置。对故意放火烧山、多次盗采野生兰草、大规模非法采矿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大的犯罪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惩处,并注重从经济层面斩断犯罪分子再犯能力。

对失火过失犯罪、因传统生产生活习惯引发的轻微环资违法犯罪,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该类案件服判息诉率100%,取得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重修复促衔接 构建生态保护共治格局

借助红河州保护鸟类、弥勒市整治非法采矿等专项行动契机,形成“打击、整治、修复”一体推进的生态保护工作格局。

弥勒法院坚持“刑事处罚+生态赔偿”双轨并进,积极推动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对破坏公共生态利益的案件,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合理诉求。截至目前,共审结环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判决被告人承担森林修复费、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等共计140万余元,同时责令相关被告人在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为受损生态环境恢复提供资金保障。

延职能抓源头 推动生态保护全民共治

弥勒法院聚焦案件中暴露的行业监管漏洞,通过党建联建方式深入矿企等单位送法普法,针对矿产资源管理、林草保护等问题,向自然资源、林草等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并均收到有效复函,推动相关部门规范管理。

秉持“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理念,弥勒法院把法庭搬到村寨、普法送到田间地头,开展多元化普法宣传20余次,精准对接不同群体普法需求。

此外,结合“世界环境日”等节点,以新闻发布会形式通报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司法公开回应群众生态保护期待,逐步形成司法、行政、社会协同发力的全民共治氛围。(罗旋、钱应山)

来源: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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