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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英烈警号行骗,拘!

2025年11月24日11:53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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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11月24日电 (记者李发兴)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宣传处24日发布消息,近日,云南楚雄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冒充公安民警、特警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江。

自今年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江虚构“市公安局民警”“特警队员”“警务教官”等身份,以“摆平案件”“打点关系”“介绍入警”等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

1 行骗画面。楚雄市公安局供图

行骗画面及警方查获的伪造警官证等。楚雄市公安局供图

犯罪嫌疑人王某江为骗取信任,不仅通过网络购买大量假警服、假装备,更公然在网络平台上盗用牺牲民警的警号,身着假警服拍摄视频、图片,严重玷污公安英烈荣誉,损害公安机关形象,行为极其恶劣。

2 抓捕画面。楚雄市公安局供图

警方抓捕画面。楚雄市公安局供图

接到线索后,楚雄警方经过近一个月的摸排和连日蹲守,最终于11月12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江成功抓获。目前,王某江相关社交平台账号已被封禁,其因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重申,人民警察的荣誉与尊严不容玷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冒用、亵渎,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为防范此类骗局,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

核实身份是关键。如对人员身份存疑,请牢记其姓名、单位、警号,并通过拨打110或前往附近派出所核实。

“走关系”不可信。公安机关一切业务流程公开、透明、规范,不存在任何“花钱摆平”“违规操作”的空间。凡是声称能通过非正规途径办理事项的,均为诈骗!

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背景”与“承诺”,不随意添加所谓“警察”的私人社交账号,不向任何人泄露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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