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林推出15条举措促旅居业高质量发展

人民网昆明6月6日电 (记者木胜玉)为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擦亮“天然氧吧·旅居石林”品牌,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5月28日印发《2025年促进旅居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旅居者福利、产业扶持、服务优化等方面推出15条举措,为旅居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针对长居客群,《措施》明确非云南户籍人员到石林旅居满1个月可申领80元/张的旅游特惠年卡,无限次游览石林风景区等三大景区并免费参观国药博览园;旅居满2个月以上可享四大景区全年免门票优惠(不含电动车票)。65周岁以上旅居老人经审核可享受本地老年人同等公交减免政策。
在健康保障方面,旅居3个月及以上人员可纳入属地基层医疗机构健康管理,按老年人、孕产妇等分类提供服务;异地就医费用可在联网定点机构直接结算,解决旅居群体医保报销后顾之忧。
在市场主体培育方面,对首次升规且营收达500万元以上的旅居市场主体,按营收2%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年度引客5万人次以上的主体奖励5万元,新注册引客超1万人次的奖励1万元。《措施》鼓励开发“乡村+旅居”等新业态,新入库500万元以上项目按投资额2%奖励(最高10万元),获评国家、省、市级旅居品牌的主体分别奖励10万、5万、2万元。此外,县内主体举办旅居推介活动超3场且引流5万人次以上,每场奖励1万元(最高5万元);粉丝量≥5000的旅居自媒体经审核可免费进入A级景区开展推介。非遗工坊开发体验项目年接待超3000人次奖励5000元,超1万人次奖励1万元。
服务优化方面,《措施》允许利用闲置宅基地、住房开展旅居业务,实行“备案承诺+并联审批”极简流程,对共享民宿等新业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同时推行旅居服务标准化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可获官方平台推荐;旅居人员可同等享受老年大学、图书馆等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窗口将为旅居企业提供证照办理便利。
据悉,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主体可申请奖补,多项政策按最高额度兑现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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