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云南频道>>要闻

云南省出台两项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2025年05月15日08:27 | 来源:昆明日报
小字号

  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理)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经纪(理)标准条件》)和《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技术普及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以下简称《科学技术普及标准条件》)。

  《技术经纪(理)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工作,符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技术经纪(理)标准条件》拓宽了评价维度。评审条件突出破“四唯”,从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工作业绩等维度客观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评价条件更加科学、贴合实际,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贡献。同时,还突出技术经纪(理)人员专业特色,强调技术转移转化实际操作能力,在推动科技成果商业化做出重大贡献,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方面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科学技术普及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从事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内容创作和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等工作,符合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科学技术普及标准条件》把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明确对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等行为的查处及惩戒,充分体现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同时,将科普项目、科普理论研究报告、科普内容创作和科普活动策划实施等工作纳入主要业绩成果考核标准,评价条件更加科学、贴合实际,突出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专业特色。(孙潇)

(责编:徐前、木胜玉)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