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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各级人大掀起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热潮——

推动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5年05月12日08:35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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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2025年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代表法自2025年3月12日起施行。

为全面促进新修改的代表法有效实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作出部署,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及时组织全省五级人大联动学习贯彻,全省各级人大迅速响应,以召开座谈会、开展学习培训班等方式全面宣传解读新修改的代表法,并制定贯彻措施抓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人大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掀起学习热潮

全面宣传解读新修改的代表法

“此次代表法明确规定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这就为保障代表履职提供了法律依据。”4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新修改的代表法。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宏斌先列举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突出问题来阐明学习代表法的实际意义,再从代表法的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立法背景和修改历程、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学习贯彻举措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

4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在临沧市组织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来自全省16个州(市)的人大干部一起认真学习代表法,并展开交流,谋划如何实施好新修改的代表法,提高代表工作质效。4月下旬,全省各州(市)人大常委会陆续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代表法。德宏、临沧等州(市)人大常委会利用召开常委会会议之际,把学习解读代表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主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学习,并以视频形式组织州(市)县乡人大机关和部分人大代表共同学习。

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还下发专题学习资料,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转载权威解读文章、视频等,推动人大干部常态化开展自学,进一步学深学透。今年,还将组织160余名省人大代表围绕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开展履职学习培训。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代表联络处一级主任科员杨艳昆说:“此次代表法修改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履职的‘硬要求’和‘软保障’,这既是对代表履职责任的深化,也对我们的服务保障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年轻干部畅瑞说:“通过深入学习新修改的代表法,深刻理解了代表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了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将立足本职,按照新修改的代表法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的要求,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效果。”

在省人大常委会带动下,各级人大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举办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履职能力培训班,并召开贯彻实施代表法工作座谈会,对新修改的代表法进行了全面解读。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通过线上多个平台,以案例图解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代表法修改要点,组织各级代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部队等开展宣讲活动,增强群众对代表履职的监督意识。普洱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兰兰讲解新修改的代表法要点,并在澜沧县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专家对新修改的代表法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

抓好贯彻落实

推动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关键在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全省各级人大以此次修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推动代表工作迈上新台阶。

按照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部署要求,今年云南省各级人大将以“两个联系”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统筹做好“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提高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活动质效,组织好闭会期间的活动,着力发挥代表作用。要依托代表活动阵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常态化进站,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的代表工作站,组织专业领域代表进站开展活动,提高代表活动阵地专业化水平。要抓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推广运用,提高代表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服务和指导,切实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加强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开展代表履职评议评价工作,同时完善代表退出机制,研究落实“责令辞职”具体操作程序,加强代表履职监督。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并将修改《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列入2026年立法计划。

各州(市)人大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新修改的代表法要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代表工作高质量发展。

临沧市不断擦亮人大代表“民呼我为”工作品牌,深化代表“双联系”制度,常态化邀请基层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视察、执法检查,把为民办实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形成“党领导—群众提—代表定—人大派—部门办—各方督”工作链条。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将对照新修改的代表法,修订文山州代表管理办法,继续抓好州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和州人大代表退出机制落实。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代表履职积分制考核细则》,对代表出席会议、提出建议等方面量化评分,并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内容。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全周期闭环机制,建立健全“清单式”答复和“回头看”制度,确保办理质效。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完善代表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优秀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举措,让代表履职更有使命感、荣誉感、成就感。(记者 郎晶晶)

(责编:徐前、木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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