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云南频道>>要闻

云南省“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五方联动——

合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025年05月11日08:48 | 来源:云南日报
小字号

  斗南国际花卉市场“云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 供图

  近年来,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凝聚合力

  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

  2024年6月,某区总工会接到“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反映,董某在某平台企业直播带货过程中,因个人疏忽忘记打卡,导致少记录了直播时长,希望获得相应报酬。平台企业负责人认为,董某违反公司打卡相关规定,且直播时出现商品数据错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不应给予相应报酬。区总工会核实情况后,向平台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公司积极配合处理,同时联合人社部门组成临时调解小组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多轮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平台企业当场向该主播支付了相应报酬,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在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时,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联动人社、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2004年,昆明市总工会首次在全国探索和提出了“两书”制度概念,得到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充分肯定。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两书”制度首次写进两高工作报告。

  去年以来,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全省工会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23万个,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

  云南省重视从源头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凝聚合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组织开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调研。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省总工会推动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构筑了职工权益保护防线。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妥善化解劳动纠纷。2023年、2024年,全省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026件,结案29347件。

  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各级检察机关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诉讼1700余件,帮助1.5万余名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近2亿元,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8000余件。

  全省人社部门不断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理流程,突出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围绕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等主要劳动争议类型,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同时,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得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多方联动

  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

  2021年12月,游某到某文化娱乐公司从事舞蹈表演工作。2022年1月,其在表演过程中受伤,2023年6月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人社部门的认定结果,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并拒绝按工伤待遇赔偿。人民法院受理后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接受委托后,仲裁委员会积极与当地工会联系,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公司参照工伤标准一次性支付游某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该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委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成为云南省实施“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各级工会、人社部门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全面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2023至2024年,全省法院委托工会调解案件2.66万件,调解成功2.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2.37%。各级人社调解组织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035件,调解结案1023件,调解成功率达98.84%。

  全省工会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3.6万户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109.9万人,全省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为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多举措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2023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00余场,覆盖职工群众57万余人次。各级法院、工会、人社、工商联、检察、司法行政、律师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常态化到企业就地开展法治讲座,提供企业用工咨询、风险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服务,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合规运营、合法用工。

  协同共治

  推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

  2020年1月,杨某等两人到某人力资源公司求职,2月被派遣至某用工单位工作。期间,人力资源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3月,人力资源公司电话通知杨某等两人工作至3月底后离职,工资发至3月底。杨某等2人认为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损害其合法权益,遂向某区总工会寻求帮助。

  某区总工会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与同级人社、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于2024年8月将该情况通报至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援助。最终在多方努力下,促成了杨某等两人与公司和解。

  在本案中,司法行政部门、人社、工会协同履职,构建“工会预警—法援介入—仲裁调解”的闭环机制,通过非诉讼方式调解争议,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年来,省总工会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省总工会推动建立436个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组建172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2023年以来,全省工会累计办理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案件1.5万余件,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商、调、裁、诉、援、执”全链式工作模式。指导勐腊县、昆明呈贡斗南街道国际花卉产业园区开展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先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建立94个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的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有效破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难、多头跑”问题,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目前,云南省已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6万个,乡镇(街道)司法所1432个,同时还建设了覆盖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等辖区1.7万余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劳动者遇到矛盾纠纷时,还可以拨打“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12348云南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及时寻求帮助。(记者 郎晶晶)

(责编:徐前、祝鸿伟)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