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出台33条措施助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2月18日,云南省曲靖市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新近出台《曲靖市关于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33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措施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
1月16日,曲靖市出台《措施》,围绕供需两端,聚焦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从优化土地储备利用、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优化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快办理不动产登记、激发房地产市场交易活力5个方面,制定了覆盖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全链条、各环节的具体措施,具有系统施策、群众受益、科学合规、提升品质、严控风险五个明显特点。
据了解,供需两端政策优化是《措施》的一大亮点。在供给端,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竞买前缴纳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20%作为竞买保证金,剩余部分可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缴清,有效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同时,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的融资支持。2024年,全市纳入“白名单”项目12个,获批金额17.21亿元,民企“白名单”项目占比70%,保证了全市辖区内1万余套住宅项目的如期交付。在需求端,落实国家关于统一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相关政策,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减轻购房群众首付压力;优化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服务,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由“以夫妻双方先退休一方确定”调整为“以夫妻双方后退休一方确定”,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大的购房支持 ;引导降低存量房贷利率,减轻购房者还款负担。
《措施》还明确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鼓励通过房票安置消化存量商品房和商品房“以旧换新”。与此同时,《措施》聚焦打造“珠江源头·旅居曲靖”品牌,积极开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第四代住宅)试点,探索增设社区配套、景观绿化、智慧社区,提升住宅小区绿色、低碳、节能和智慧化水平,统筹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四好”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和旅居曲靖需求。(方艳华、雷朴理)
来源:曲靖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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