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地铁站未乘车被扣费 大学生起诉轨道集团

2月11日,重庆地铁3号线观音桥站2号口售票处醒目位置,张贴着关于10分钟内取消乘车可办理免费出站的温馨提示。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耿学清/摄
到地铁站内想上厕所,未乘车,出站时被扣费,是否合理、合法?西南政法大学两名学生遇到了这种情况,将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提出退还2元车费等诉求。
近日,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驳回了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但法院认为,随着科技的发展与进步,在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与秩序的前提下,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可以通过技术手段采取更多措施进一步提高对广大乘客的便利性。
2024年5月28日,在重庆地铁3号线嘉州路站,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2020级学生韦孝诚、刘宴均通过支付宝刷卡进站。进站后不久,刘宴均想上厕所,由于在站内没发现厕所,两人决定出站。在同站刷码出闸时,他们发现各自被扣掉了2元车费——距离他们进站仅仅过去2分32秒。
这让他们感到“不合理”。
“我们当时觉得很奇怪,明明没有乘车,为什么会被扣费?”韦孝诚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不符合公众的朴素认知。他们立即通过支付宝联系客服,询问扣费原因并要求退款,但客服表示,进站即进入“付费区”,扣费是合理的,且无法退款。
面对客服的回复,韦孝诚和刘宴均更感不满。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又说可以人工核实后根据相关政策处理。”刘宴均回忆,此前他们并不知道有此政策,他们也询问了一些朋友,许多人也不知道有途径可以去人工窗口退费。
还有些人抱着“被扣费就被扣了吧,反正也没多少钱”的心理,遇到类似问题没有去处理退费。
他们希望通过诉讼将10分钟同站进出、可向工作人员核实协商退费,写进票务规则,并进行公示。
提起诉讼之前,他们通过检索发现华东政法大学的学生也曾因类似问题起诉上海地铁,这给了他们信心。
据了解,全国多地已出台新规以解决乘客短时间同站进出扣费的问题。例如上海地铁规定,乘客若满足“同站进出”和“10分钟之内”两个条件应免扣费,经过人工窗口办理可退费,为乘客提供合理的容错时间。在上海这项规定出台前,也有乘客因忘带物品、进错站、走错出口或需上厕所等原因,在同一站点进出时被收取3元起步费,引发关注。
2024年7月23日,韦孝诚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庆城市通卡支付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2元车费,并确认《重庆轨道交通票务规则》中“起步价2元[0-6公里(含)]”条款无效。
韦孝诚认为,乘客进站之后,无论是走错站、想上厕所,都应该有临时出站的权利。但从法律的角度,只能起诉条款无效。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起步价2元[0-6公里(含)]”条款是否合理展开了辩论。韦孝诚一方没有聘任辩护律师,这名法学生直接“上场”。
韦孝诚说,这一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排除了乘客的主要权利,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条款。他提出,乘客未实际乘坐地铁,不应支付费用,且全国多地轨道交通已出台政策,允许乘客在短时间内同站进出免收费。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方的代理律师辩称,重庆轨道交通票价为政府定价,依据重庆市物价局的通知制定,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未与对方协商”的格式条款。他们表示,乘客若因个人原因需立即取消行程,可联系工作人员操作不予扣费,且已通过多种渠道告知乘客这一政策。
事实上,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公众号文章、语音播报视频和车站公告照片等证据显示,该公司曾于案件发生前多次通过其官方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发布文章,告知乘客进入付费区后若因自身原因需立即取消本次行程,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方认为,韦孝诚两人在可以寻求工作人员帮助的情况下,出站后未向工作人员核实行程要求退费,属于对自身权利的放弃。关于“起步价2元”的票务规则,重庆轨道集团也认为,条款是根据物价部门的标准制定,并不存在违规问题。同时,票务规则对未乘坐轨道列车而进出轨道站的乘客,并没有收取2元票价的规定。
韦孝诚表示,人流量如此大的公共交通,重庆轨道交通通过公众号、微博发可以人工退费的提示,公示效力是不够的。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认为,《重庆轨道交通票务规则》第二条虽然为格式条款,但并未不合理免除或减轻承运人责任、加重乘客责任或限制乘客主要权利。法院指出,韦孝诚未直接向轨道交通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退票,是其被扣费的主要原因。
韦孝诚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诉讼请求被驳回,在意料之中。据他收到的信息,新的票务规则即将上线,乘客现在能在明显位置看到相关免费出站的公告,他对这个结果“挺满意的”。
值得关注的是,韦孝诚提起诉讼后,重庆轨道交通公司已在各个车站张贴公告,告知乘客10分钟内取消乘车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免费出站。
“虽然败诉了,但是达到了胜诉的效果。”长期关注此事的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同为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的崔灿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作为老牌法学院校的毕业生,他很欣喜师弟师妹愿意为类似公益案件付出时间和精力,“能够看出法治的火焰在他们心中燃烧,相信这缕火焰会成为将来建设法治社会的中坚力量。”(记者 耿学清 实习生 陶思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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