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省长王予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省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发挥比较优势、用好后发优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壮大“三大经济”,加快推进“五化”进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好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领导下,增强信心、迎难而上,众志成城、奋发有为,以实干实绩不断谱写更新更美的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
关于云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云南省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预算。
关于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小三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云南省委领导下,聚焦“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四个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宏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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