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昆明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近日,十二届昆明市委第十轮巡察完成进驻工作。6个市委巡察组将对5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3个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提级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巡察组组长分别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见面沟通。会议传达了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通报了近年来干扰对抗巡视巡察工作的典型案例;市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组组长强调,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决定对有关党组织开展巡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政治巡察,扎实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快推进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六个春城”建设的具体体现。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强化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共同完成好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市委巡察组组长指出,市委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查找偏差,精准有力开展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将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监督,全力做好支持配合,认真抓好整改,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市委各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开通“昆明巡察问题反映直通车”,可扫码反映问题。设置专门值班电话和专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办理。市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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