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印发
近日,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组织编制《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建立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规划》是云南省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管全局、管长远的战略性规划,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空间利用提供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于2021年5月26日面向全社会发布公众征求意见版。2022年10月23日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和部门联席论证会;10月27日《规划》顺利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24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了《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规划范围为云南省全域,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提出到2035年,全省农业空间安全稳定、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乡生活空间品质宜居的“美丽云南”国土空间新格局全面形成。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七彩云南”成为人人向往的健康生活目的地。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有力支撑云南省基本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全面支撑云南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全面支撑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云南。(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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