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级相关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质询整改情况
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报告了关于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质询整改情况。一年来,省级相关部门和有关州(市)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和工作联动,扎实做好质询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和质询问题整改,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2023年9月,16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联名提出《关于部分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行不畅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的质询案》,并在联组会议上现场对相关部门提出了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班子成员现场作了回应。质询后,相关部门对问题全盘认领、照单全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质询整改工作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报告,一年来,通过高位统筹推进、全力治理攻坚,云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截至2024年8月底,全省7028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53%。据统计,2023年底云南治理(管控)率达50%,分别较2021年、2022年提升37个、12个百分点,全国排序从2021年第31位上升至第9位。针对治理设施管养、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排查专项行动,同时,印发相关工作试行办法,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通过排查,质询时发现的267个问题设施,已完成整改189个。今年4月,通过全面排查新增发现152个问题设施,目前已完成整改54个。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告,通过一年来的整改工作,全省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设施覆盖率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省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5%,较“十三五”末增长35个百分点,已完成省级年度目标;较去年质询时设施覆盖率增加18个百分点,覆盖乡镇数量增加197个。全省1166个乡镇(不含城关镇),858个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建成污水处理设施874座,处理能力合计50.7万吨/日。在今年8月全国建制镇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上,住建部村镇司通报,今年6月组织第三方对全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样检查,抽查的20个省份中,云南省情况较好,排第6位。
“我们将此次质询整改作为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一次重大契机,加快补齐了基层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水平,切实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举一反三,做好成果转化,推动提质增效行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瞿姝宁)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