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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机关党建向“新”而行

以检察力量共绘“同心圆”守护“少年的你”

雷霁
2024年09月20日10:08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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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党建对其他领域党建具有重要“风向标”作用。9月18日起,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人民网云南频道联合推出“云南机关党建向‘新’而行”全媒体系列报道,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报道形式,全面展示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和省直单位聚焦政治建设、业务工作、机关党建等工作,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机关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最新成果。

秋季开学以来,云南检察机关以多形式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护航“开学路”。

“保护未成年人,教师的法定职责是什么?”“报告免责、不报告追责。”……近日,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县检察院“小甜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到耿马县五华民族小学,面向教职工开展了一堂强制报告制度专题法治课,让教师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

【1】云南检察机关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检察机关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今年暑期,保山市龙陵县检察院联合专业心理咨询师,深入挂包留守儿童村(社区)开展普法和心理健康关爱活动,陪伴留守儿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未来的希望。检察机关通过法治宣传、早期干预、专项治理等手段,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结合实际,主动适应未成年人多重权益保护需求积极行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机制,协同各方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数、未成年被害人数“双下降”的目标。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通常有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过程。对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来说,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因此分级处置、精准帮教尤为重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张传勇介绍。

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在办理文山州小坤(化名)等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中,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并通过多方协作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三年精准帮教,在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作出了示范。

“我们发现该案涉案人员年龄在14岁至22岁之间,未成年人人数多,罪错程度不一,涉案原因复杂,大部分孩子监护缺失、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罚了之’。”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饶巾艺介绍。对此,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对指导案件办理中提出了分级分类处理的意见。

“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准确定性只是开始,后续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置、精准帮教、社会治理等工作需要花费更大的心力。”饶巾艺说。

如何做好分级处置的“后半篇文章”?

文山州检察机关组建了11个帮教小组,将该案中被提起公诉、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送专门学校学习及临界预防人员全部纳入跟踪帮教,采取一人一策、“一对一”开展为期三年的精准帮教。

“每个孩子的情况不一样,我们为每个人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有的孩子注重家庭教育,有的孩子偏向法律知识的普及等等。”饶巾艺介绍,检察机关积极与监狱、公安机关、法院、教体部门、工商联、社工组织等多方协作,助力涉案未成年人重返社会。截至三年帮教期满,涉案未成年人大部分已经重新就业、回归校园。

【3】云南检察机关组织体验活动让未成年人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云南检察机关组织体验活动,让未成年人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供图

通过分级干预和精准帮教,云南各地检察机关正积极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生活。

就在近期,云南省楚雄市检察院“山茶花”未检工作室,积极链接多方社会资源,对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进行精准帮教,及时委托专业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进行疏导,发挥“检察+家庭”的优势,根据小明的良好表现,依法提前结束其考察期,帮助其顺利重返校园。

近年来,云南检察机关立足检察办案、法律监督,积极协同多方力量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形成了以“七彩未检”为主,各地“春城未检”“金花姐姐”“月亮姆”“茶城未检”“杜鹃花”等为辅的品牌矩阵,先后开展、参与了“相伴青春、检护成长”“检爱同行、共护花开”“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在全省建成109个“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各方力量相互支撑、相互融通。”张传勇介绍,“下一步,我们将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建为引领,指导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共绘未成年人保护的‘同心圆’。”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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