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云南频道>>时政

昆明首部专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地方立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将有法可依

2024年09月18日08:37 | 来源:昆明日报
小字号

  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记者刘凯达 杨艳辉摄

  考古工作者在河泊所遗址现场进行清理发掘工作。新华社

  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位于昆明市晋宁区,由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遗址等组成的石寨山大遗址,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西南缩影。为促进石寨山大遗址保护与活化利用,《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未来,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将为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再加上一道坚强“护盾”。

  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

  “西南夷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其西靡莫之属以什数,滇最大;自滇以北君长以什数,邛都最大;此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史记·西南夷列传》中这段简短的文字记载了古滇国的存在,但因史料缺失,关于这个神秘王国的过往一直鲜为人知。直到1956年在晋宁石寨山墓地中发掘出土滇王金印及大量青铜器,才揭开古滇国神秘面纱的一角。随着考古发掘和研究证明,位于晋宁区的石寨山古墓群正是滇王及其家族臣仆的墓地,是滇文化的中心,是战国至汉代云南及西南地区文明史的象征之一,也是东南亚和世界文明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一处青铜文化遗存。如何在保护好历史遗迹基础上,让尘封已久的古滇历史再次让世人所熟知,使民众穿过重重历史迷雾更深入地了解辉煌灿烂的古滇文化,昆明市迈开了以法治化推进专项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

  在日前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市政府正式提请审议《条例草案》。从此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的《条例草案》文本可以看出,《条例草案》依据国家上位法,参考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基本找准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和迫切需求。为促进石寨山大遗址保护与活化利用,推进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2022年至2023年,昆明市、晋宁区考察组先后到浙江良渚遗址、四川三星堆遗址、浙江安吉古城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考察学习,拟定了《条例草案》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按照立法程序要求,起草小组严格通过征求市、区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市人大专家论证会、市政协专题协商会,实地考察学习成都、郑州、荆门等地先进立法经验和成熟做法,并结合昆明市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条例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基层,实地开展调研,通过问卷调查、书面调研、实地探访以及集体座谈等方式,全面掌握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工作现状,并通过市文物保护专业代表小组活动、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询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各专工委、各县(市)区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和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程介入,给予帮助指导。可以说,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突出兼顾遗址保护规划与条例起草、遗址保护与民生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发展等几个方面的关系,实现了‘彰文化,惠民生,促发展’的立法工作要求。”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陈春说。

  创新保护措施和制度设计

  事实上,昆明市在立法保护历史文化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从1995年昆明市首部《昆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实施以来,昆明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至今已走过29年历程。

  “此次为促进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利用,协调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强化科学研究、展示利用、宣传教育、交流合作及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条例草案》也作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保护措施和制度设计,将以创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人文交流中心为方向,保护好、挖掘好、阐释好石寨山大遗址。”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草案》立法过程中秉持“一个创新、两个协同、三个定位、四个兼顾”,其中“一个创新”是指“规划先行,科学引领”;“两个协同”是指协同职能部门的力量、协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遗址保护利用;“三个定位”一是讲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进程,增强文化自信,二是展示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历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三是助力面向南亚东南亚文化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四个兼顾”是指兼顾遗址保护与展示利用、兼顾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兼顾遗址保护与民生改善、兼顾遗址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

  在《条例草案》中,不仅明确了石寨山大遗址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与要求,以及条例适用范围,概述石寨山大遗址含义,在保护管理部分还明确了市、区各级相关部门职能职责,细化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工作制度与内容,指明大遗址保护对象与保护区划的层级划分,规范遗址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文物保存展示等。同时,在《条例草案》展示利用部分更明确了石寨山大遗址要加强考古研究,积极开展公共教育、宣传推广及文旅活动,遵循合理、适度、可持续的原则,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此外,依据法律法规,明确违反遗址保护条例规定相关行为活动的依法处罚事项。条例的制定将统筹协调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推动石寨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切实加大石寨山大遗址的依法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有效推动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保护范围内建项目负面清单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研究认为,提请一审的《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民生导向,立足实际,不仅对上位法已有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还对没有上位法规定的,制定一系列可操作、能落地、有特色的保护管理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针对条例涉及的考古研究、建设活动管控、公园建设及村庄规划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也提出,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批准的《云南晋宁石寨山古墓群与河泊所遗址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突出石寨山大遗址立法保护的科学性、合理性与规范性。

  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要指导、帮助地方居民采用有益于遗址保护的生产生活方式,遵循合理、适度、可持续原则,依法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带动周边村民劳动就业与发展生产,促进地方乡村文化振兴和现代乡村文明建设,切实保障地方居民合法权益。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大遗址及周边地区相关活动的规范要求。建议在条例文本中进一步明确大遗址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由市级政府同意后公布。认真研究石寨山大遗址历史文物形态、价值,尽快启动编制并实施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文化产业数字化专项规划,并在法律条文中进行规定。

  一审期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针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结合一审修改意见和新一轮咨询论证情况,《条例草案》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施。今后条例的正式批准实施,标志着《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将成为昆明市首部专项针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杜仲莹)

(责编:徐前、朱红霞)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