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根据2024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赴普洱市、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5月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律确定的重大原则、重要制度、重点要求落实到土地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三个定位”和“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多规合一”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农村宅基地管理、耕地保护、土地审批等重大制度安排,全面推进法律贯彻实施,土地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国务院批准,州(市)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全部编制完成。
报告显示,为严格执法监督,近年来云南省持续开展了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整治工作,高位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攻坚。依托土地卫片执法,采取挂牌督办、典型通报、部门联动、警示约谈等手段,有效扭转违法占用耕地态势,2023年度违法占耕比例降至7.33%。
“受地形地貌所限,云南优质耕地资源有限,且与建设用地空间高度重合,耕地保护和保障发展的矛盾更加突出,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水平提出考验。”通过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发现,对标土地管理法相关要求,云南省实际工作仍存在普法宣传不平衡,耕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耕地保护任务艰巨,土地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土地执法监管还需加强,土地管理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土地管理协调机制有待健全等六方面问题。
报告提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土地管理法全面贯彻实施,促进云南省土地资源合理开发保护和利用,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要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普法质效;履行法定职责,坚决扛牢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力支撑高质量发展;严格执法,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法律实施;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制度体系。(瞿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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