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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检察机关:多举措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4年07月21日0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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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州检察机关立足行政检察职能,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源头治理,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巩固提升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面对面调解。

开展面对面调解。

为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化与常态化,及时发现行政争议线索并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楚雄州检察院与州中院、州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通过信息共享实现高效衔接、精准发力,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阶段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在洒某某与某协会社会保险费用纠纷行政复议案中,禄丰市检察院主动就社会保险费用问题向某协会提供最高法典型案例及各地的最新判例并释法说理,在与司法局的共同协作下,某协会补缴了申请人社会保险费用3.7万余元,促成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终于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其争议得以解决。针对妇女、老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案件,楚雄州检察机关主动参与行政复议阶段、行政诉讼阶段的调解、和解活动,协助特殊群体调取证据,从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行政争议案件,楚雄州检察机关实行检察长包案,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分管检察长主动走访行政机关,联动各方参与,协商完善矛盾化解推进方案。李某某诉大姚县社会保险中心行政给付案中,由分管检察长包案,多次参与部门协商、释法说理、跟踪处置,经多方努力下,县社会保险中心给付了李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取得李某某的谅解,最终行政争议得到化解。

参与行政复议阶段调解。

参与行政复议阶段调解。

双柏县检察院在办理“县水务局与22户农户行政协议纠纷案”中,检察官多次下沉乡村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在农户与水务局之间寻找诉求利益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22户农户撤回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楚雄州检察机关坚持检察人员“第一现场”办案,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和基层组织,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对症下药,融入法理情,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消减对抗,开展释法说理工作。

在办理余某某冒名顶替婚姻登记申请撤销案中,在州检察院的指导下,市检察院调查取证,积极取证还原真相,依法向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促使民政局撤销了案涉婚姻登记,困扰当事人多年“离不掉的婚”被撤销。

楚雄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利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推动案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4件。(陈颖、杨祯玮 文/图)

来源:楚雄州委政法委

(责编:徐前、祝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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