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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 解民忧

2024年06月17日0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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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莹,现任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自参加工作以来,她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在当地有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

司法体制改革后,邵莹入额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她立足审判岗位,打击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三年共办理刑事案件282件,承办了开远地区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均无错案、超期羁押发生。2020年个人承办刑事案件152件,执法办案成绩优异,邵莹在全省法院“落实年”中被评为执法办案先进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荣获云南省2020年优秀刑法论文三等奖。

工作中的邵莹。

工作中的邵莹(左一)。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邵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2019年至2020年,她先后承办张某某等人恶势力团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张某等人恶势力团伙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共计6件30人。

邵莹在日常办案中善于换位思考,在刑事审判中,能一次送达完成的工作绝不让当事人反复跑,对残疾人、老年人、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地区的被告人则通过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办案,方便群众。对待案件,无论大案小案她都认真阅卷,不放过任何一个定罪量刑的情节,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好每一个庭,写好每一份判决,做到罚当其罪。

在办理羊街发生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因建房发生纠纷冲突,被告用镰刀将原告手臂砍伤。邵莹通过“面对面、背靠背”融合情理法的调解,同时借助律师、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力量,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取得原告的谅解。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要像医生对待病人、老师对待学生、家长对待孩子一样对待涉罪未成年人,对其教育、感化、挽救。”多年来从事少年刑事审判的法官邵莹认真进行庭前阅卷、社会调查,结合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交友情况,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在法庭帮教环节对被告人进行谆谆教诲,让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在判决书中分析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写下法官寄语,庭后将跟踪、回访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走上正轨,防止再次犯罪。

邵莹自2016年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来,认真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开展法治教育。结合近几年的审判案例,编写预防电信诈骗、防范性侵案例集,到农村、社区、学校宣讲。特别针对预防青少年犯罪、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专题到开远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十余场次,受众师生5000余人。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让学生参观法院、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庭审。选取典型案件,先后将盗窃、抢劫、贩卖毒品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开远二中、红河技师学院,通过公开审判、当庭宣判、被告人的忏悔,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从真人、真案例上受到警示教育,达到“现场旁听一次庭审胜过十次法律课堂”的效果。(杨謦源、方永梅 文/图)

来源:红河州委政法委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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