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二〇二三年年度报告出炉
政策更加惠民 受益群体扩大
日前,云南省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出炉。2023年,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围绕“房住不炒”定位和构建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制度惠及更多群体,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数字化发展,着力加强风险防控,提升管理服务质效,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安全平稳。
2023年,云南省租购并举支持购房消费,大力支持购建房消费提取,全年支持115.51万人提取417.6亿元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分别比上年增长7.07%、9.86%,占当年提取额的69.8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重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首套住房贷款笔数占比84.97%,普通住房贷款笔数占比72.38%,40岁(含)以下缴存人贷款笔数占比78.32%。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全年支持15.12万人提取21.78亿元用于租赁住房,分别比上年增长27.27%、33.29%。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压力,住房公积金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比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低0.85至1.2个百分点。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偿还期内可为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52.88亿元。持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40亿元,占当年分配增值收益的76.32%。
年度报告显示,云南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更加惠民,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异地贷款政策,逐步放宽租购提取条件、提高租购提取额度、增加租购提取频次、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支持又提又贷、提高二孩及以上缴存人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额度,优化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持续推出商转公、商转组、带抵押过户贷款、按月冲还贷款等业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同时,全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进一步扩大,缴存单位和缴存人规模稳步增长,全省新开户单位8519个,新开户职工27.49万人;实缴单位70642个,实缴职工312.8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7.60%和1.67%。城镇私营企业等职工占比持续提高,新开户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等职工占比58.41%;实缴职工中,城镇私营企业等职工占比28.87%,比上年增加0.98个百分点。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昆明市等12个州(市)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愿缴能缴,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截至2023年末,全省共有1.22万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2023年,住房消费类提取44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0.94%;发放贷款7.16万笔353.66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6.55%和13.7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18.7%,比上年增长1.21个百分点;支持购建房面积979.8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6.75%。
年度报告还全面反映了业务总体运行、服务效能提升、数字赋能发展、资金运行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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