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拟推出超100个银发经济领域招商项目
4月16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公告,2024年3月14日至4月12日,《云南省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由17项工作任务组成,包括谋划推出银发经济领域教学、生产、研发、管理、服务招商项目100个以上,将银发经济发展项目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大力实施“招大引强”行动,精准靶向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滇兴业。
老年幸福食堂补贴6万元—20万元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云南省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银发经济制度框架基本建立,社会资本参与银发经济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老年人产品用品不断丰富,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到2030年,云南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体系运转高效,银发经济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市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不断培育壮大,满足老年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更为丰富,智能化等新兴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推广,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不断融合发展,产业链条健全并向高端延伸,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
围绕上述目标,云南省从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提升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培育潜力产业、拓展旅居服务业态4个方面,提出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助老服务、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照护服务等17项工作任务,并明确了责任部门。
在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方面,云南将通过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助老服务、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照护服务、丰富老年文体服务、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等措施不断推进工作。包括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省级财政对老年幸福食堂按照其供餐能力实行一次性建设分档补贴6万元—20万元,对老年助餐服务站点,按照不超过3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兴办或运营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购、助学、助乐、助聊“十助”服务项目。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鼓励个人、家庭与养老机构签订“一对一”上门服务项目。推进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积极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探索“慈善+农村养老”新模式,鼓励支持慈善力量兴办公益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到2027年,全面建成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培育一批新型养老服务产业集团
《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打造行业品牌、开展标准领航行动、拓宽消费供给渠道等重点工作,提升银发市场产品供给质量。包括培育一批品牌化、规模化、有影响力的新型养老服务产业集团。谋划推出银发经济领域教学、生产、研发、管理、服务招商项目100个以上,将银发经济发展项目融入全省各类节庆和招商活动,大力实施“招大引强”行动,精准靶向招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滇兴业。
在大力培育潜力产业方面,云南提出强化老年用品创新、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推进适老化改造、丰富发展养老金融产品等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推广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鼓励通过政府补贴、引入社会资本、业主众筹等方式,在老年人、残疾人比例高的老旧小区、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配备家庭智能安全监护设施。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置“无障碍出行”功能。
在拓展旅居服务业态方面,云南通过积极探索试点示范、丰富特色产品供给、强化跨区域合作等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包括在西双版纳、普洱、大理、丽江、保山、德宏、昆明、曲靖、玉溪等片区,以“旅居生活社区”为试点单元,在规划、投入机制、运营模式、产品和线路开发等方面开展试点。着力打造跨区域“协同养老”旅居产业。深化沪滇合作、东西部协作、泛珠合作等机制,结对“养老姊妹城市”建设。推动“互动式”异地养老服务,结对开展需求和供给精准对接。
此外,云南省还从完善用地用房保障、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健全数据资源支撑、打击涉老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为《实施意见》的推进提出明确的保障措施。(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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