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全力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齐心协力,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五经普”工作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2024年1月1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正式启动入户登记工作。
1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就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介绍。
定期开展经济普查是我国的法定要求,是认识国情、摸清家底的重大举措。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一次全面盘点和集中体检,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把脉“国之大情”、掌握“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推动“国之大策”的重大举措,是把脉经济走势服务宏观决策的有效途径,是深入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力抓手,对云南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年份实施。我国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先后开展了4次经济普查,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共有12项业务流程。其中,在2023年12月底以前,完成6项流程,分别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组织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开展普查告知,做好登记准备。2024年至2026年完成6项流程,分别是:2024年1至4月,开展普查现场登记;2024年1至8月,进行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年5至7月,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24年8至12月,进行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2024年7月至2026年12月,进行普查资料开发;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强调,2024年1月1日至4月底开展的入户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最关键、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整个普查工作中任务最重、动员人力最多、对普查数据质量影响最大的一个环节,对摸清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家底”至关重要。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登记各项任务。(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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