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27项措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7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4部门联合发布的《2023年云南省降成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云南省将通过8个方面27项措施,降低全省实体经济成本,持续助力实体经济恢复生机、增强后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稳定发展。
《方案》明确,在减税降费方面,云南省提出全面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全面实施税费优惠政策3项措施。其中,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分别实施5%、10%增值税加计抵减,实施至2023年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持续实施至2024年底。严厉查处各类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等行为。
同时,云南还将通过加大力度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扩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探索创新科技金融服务模式等措施,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主要采取降低市场准入成本、持续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提升审批便利等6项措施。其中,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
面对人工成本上升的压力,云南提出,将通过落实国家降低人工成本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大学生就业等措施,减缓成本上升。
在降低企业用地原材料成本上,支持经营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落实工业用地配置政策,鼓励产业用地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
在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上,云南实施享受暂退或暂缓缴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缴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同时,推动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对拖欠金额大、拖欠时间久、多次投诉的问题线索重点督促,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云南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降成本,鼓励企业通过生产流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品牌培育、数字化云设计、个性化定制等方面的数字化运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记者廖兴阳)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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