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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医保十年 507种新增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2022年11月08日15:43 |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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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医保十年 507种新增药品纳入支付范围

  医保让更多群众受益。 资料图

  全省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3.57亿元医保资金,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4735例,医保支付2301.77万元;国家医保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大幅降低目录内药品价格,累计将507种新增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0年来,云南省强力推动国家谈判药品目录落地、大力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等,医药服务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得到提升。

  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围绕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两个确保”总要求,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比例达90%。

  及时建立健全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等医疗救治医保支付长效机制,开通新冠肺炎防控救治医保绿色通道,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救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全省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全省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4735例,医保支付2301.77万元。共到位新冠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累计拨付采购资金46.78亿元,向医疗机构拨付疫苗接种费用9.128亿元,全程做到疫苗采购“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先后5轮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超过16元/次,多人混检降至不超过5元/人次,大规模核酸检测不超过3.5元,切实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确保群众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

  药品买得到可结算能报销

  云南省医保部门多措并举,积极做好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努力确保用药患者“买得到、可结算、能报销”。

  国家医保目录内药品数量稳步增加,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大幅降低目录内药品价格,累计将507种新增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用药需求并降低用药负担。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政策逐步规范,实现全省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

  打通谈判药品进院堵点,组织昆明地区14家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座谈协商,签订谈判药品配备承诺书,及时公布定点医疗机构谈判药品配备情况,切实提高参保患者购药便利性。制定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管理暂行办法,全力支持医药生物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取消药占比、费用总控、次均费用等考核指标,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的供应,医保累计惠及567.11万人次,总费用42.69亿元,医保报销金额30.67亿元,平均报销比例71.84%。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三方共赢

  云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序形成以DRG/DIP付费方式为主的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通过压实17个统筹地区改革任务,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医、保、患三方形成共赢。

  从2012年明确改革医保支付制度以来,医疗机构改革意识逐步增强,促进其转变机制,注重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医保基金高效使用。

  2019年,从省级层面统筹按疾病诊断相关DRG分组付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工作。

  2021年,昆明市、昭通市、文山州3个国家DRG/DIP试点城市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且医疗机构覆盖率、病种覆盖率和DRG/DIP基金支出占比均名列前茅。昆明市作为代表在全国第一届DRG/DIP大会上作经验交流,并于2021年被评为全国示范城市。在试点牵引下,目前17个统筹地区中已有10个启动DRG/DIP改革,占比58.8%,高于国家医疗保障局既定的2022年目标。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云南省医保部门不断探索完善异地就医政策,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持续扩大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持续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全面打通群众异地就医难点、堵点。

  2013年,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启动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点对点结算试点,实现与广州市点对点的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2017年,在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结算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省17个统筹区全部接入国家平台,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群全覆盖,为全国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了云南经验。

  2018年底,跨省就医服务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覆盖,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异地就医需求的乡镇卫生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2020年,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特慢病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实现与西南片区重庆、四川、贵州、西藏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2021年,与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普通门诊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特慢病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作为国家第一批试点省份全面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省为外省(市、区)参保人提供住院、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从1864人次增长到67.18万人次,结算费用总额从1.58亿元增长到28.3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从1亿元增长到19.12亿元,报销比例从63.54%提升至67.17%;外省(市、区)为云南参保人提供住院、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从244人次增长到39.39万人次,结算费用总额从0.58亿元增长到42.06亿元,医保基金支付从0.4亿元增长到26.58亿元。(记者 黄河清)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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