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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意见》

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2022年09月22日08:09 | 来源: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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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

《意见》共5章26条,从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强化激励约束等5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方面,《意见》提出,高校党委要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着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意见》明确,高校党委要将事关办学治校重大问题列入向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请示报告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自查自评,形成专项报告提交高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并列入高校党委年度工作报告。

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方面,《意见》提出,要持续开展蹲点调研、综合调研、专项调研、回访调研,注重一线考察识别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构建高校领导班子选拔配备结构素质模型,杜绝“照顾性安排”。选优配强党政正职,党委书记应当突出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团结带领知识分子积极工作的能力,校长应当突出学术影响力、创新精神和抓落实能力。健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定期沟通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机制,落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机制。落实职务任期制度,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5年,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或10年。

在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要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工作,高校中层管理人员经高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高校党委应当建立年轻干部“育选用管”机制,破除论资排辈,避免求全责备,确保用当其时。拓宽交流使用渠道,积极推进高校之间、高校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领导人员交流。推进“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建好西南联合研究生院,促进省内高校与“大院大所大校大企”合作,为精准服务云南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在提升领导水平和专业素养方面,《意见》强调,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思政课建设工作。着眼提升“双一流”“双高”建设能力,加强任前培训、强化任中轮训,培育高校领导人员专业精神,提升现代大学治理能力。发挥章程在高校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在强化激励约束方面,《意见》明确,要激励担当作为,建立高校年度重点任务述职机制,持续改进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方式,将考核结果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的重要依据。推动“能上能下”,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完善高校领导人员后续职业发展制度。对政治上不强的班子,以及闹无原则纠纷、“躺平”等不在状态的领导人员,坚决予以调整。

《意见》还强调,要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健全高校领导人员直接联系服务师生机制,落实听课和调研制度。高校领导人员要正确处理管理工作和个人学术的关系,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学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高校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高校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坚决防止师生圈、学术圈等圈子文化,涵养治理有方、管理严格、校风清正的校园生态。(郎晶晶)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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