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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 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2022年08月11日12:06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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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8月11日电 (刘怡)8月11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专场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会上,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拉玛·兴高表示,十年来,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宗教和谐和顺的局面更加巩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十年来,云南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指导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省委书记、省长挂帅,相关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完善示范区建设年度任务承诺、统计监测、考核考评等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层层抓落实。

强化思想引领,实施“红旗飘飘”工程,广泛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拥护核心、心向北京”“身在边疆、心向中央”等主题教育,同时强化队伍建设,大力选拔和使用“四个特别”的民族地区好干部,加强宗教工作党政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马克思主义宗教学研究“三支队伍”建设。

此外,云南强化制度保障,颁布施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实施细则、《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编制实施示范区建设五年规划,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落地。

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

十年来,云南深入推进“文化润滇”行动,启动实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和“枝繁干壮”工程,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体系,命名23个省级研究基地,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专题展览和“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续写民族团结誓词碑”等活动,编纂《云南少数民族中华文化认同文献典藏》《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书系》等。

精心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精品工程,连续多年被列为全省10件惠民实事,创建102所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85个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29个少数民族特色乡镇、78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举办了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五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六届七彩云南(国际)民族赛装文化节等,搭建起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大舞台。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巩固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使用,云南全省3至6岁在园学前儿童普通话普及率达99%,加大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力度,18周岁以上少数民族通晓普通话人口比例达98.63%,有力促进了各民族更好地融入社会、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

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

十年来,云南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沪滇、粤滇对口帮扶,协调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跨区域跨领域共建美好家园,实施三轮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打造了36个示范县、301个示范乡镇、4083个示范村(社区),实现示范区建设和脱贫攻坚“双融合、双促进”。

全面加强“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民族地区通航运营机场达到11个,5个少数民族自治州进入高铁时代,民族地区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00%通硬化路、通邮,4G网络和宽带实现全覆盖,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十年来,云南曾经贫困落后的民族地区换了新颜,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全面小康,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经济总量达到1.1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万元,分别是2012年的2.8倍和2.85倍。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

十年来,云南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插花式安置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举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本科班、大中专班并实行混班混宿办学模式。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启动实施“石榴红”工程、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和《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编撰工作。

建设边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3000多个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106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

十年来,云南全省民族人口分布格局持续向“大流动、大融居”深化,目前全省城镇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占72%。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进一步巩固。

宗教和谐和顺的局面更加巩固

十年来,云南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推动宗教组织及其活动规范化;实施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将宗教事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指导各宗教团体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社会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讲经讲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十年来,云南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健全民族工作法规体系,目前云南省现行有效的涉民族事务地方性法规7件,自治条例37件,单行条例286件,变通规定6件,涉及民族工作的立法数量居全国前列。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和两轮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110个边境乡镇的878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五通八有三达到”。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努力把25个边境县(市)的374个沿边行政村(含3824个自然村)建设成为富边的样板、稳边的示范、守边的屏障。

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边境立体化建设,严厉打击各种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的监测监管、联动处置等机制,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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