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39条措施促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云南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云南省将通过培育一批双循环企业、创新融合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14个方面的39条措施,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加快推进云南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122项试点任务将提速
《措施》明确,将从培育引进一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发展一批物流枢纽运营企业、培育孵化一批跨境电商企业等方面,利用好两个市场,包括对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或在线交易额2亿美元以上的综合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物流企业。
《措施》明确,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大型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落地云南或在云南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支持滇企到省外设立分支机构或经营网点,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物流公司。积极扶持培育年销售额大、内外贸业务并重、处于供应链核心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支持其搭建数字化平台,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贸易、物流、金融等“一站式”服务。打造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向“链主”集聚。
在创新融合方面,云南将积极打造产业聚集、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园区,为进口商品国内销售、出口产品开拓市场提供平台、物流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内外贸数字化发展;推进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数字化平台功能升级,形成一体化支撑展会、商城、商务基础业务的大数据平台。加快推进昆明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加快推进122项试点任务,形成典型案例在全省复制推广。
在加快内外融合发展上,云南将依托现有开放型园区,重点加强在农业、建材、矿产、能源等方面的合作,促进产业发展和供应链体系构建,进一步增强云南现代化产业“走出去”“引进来”的集聚力和竞争力。加快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等中老铁路沿线产业园区建设。推广“互联网+边民互市贸易”试点监管模式。发挥综合保税区的功能作用,促进内外贸体制机制对接和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外贸产品“六进”活动。积极扩大进口,提升绿色消费、智能消费、健康消费、个性消费的供给能力。
建设国际贸易企业集聚平台
《措施》提出,将建设融合发展平台,包括支持建设国际贸易企业集聚平台,加强电商、物流、商贸等产业园区和要素交易中心配套设施建设;立足资源、产业和区位优势,在昆明等地建设一批农产品专业市场;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搭建产业对接交流平台,针对企业专业服务需求,建立行业公共服务平台。
在构建内外联通物流网络方面,云南将加快推进昆明空港型、昆明商贸服务型、昆明陆港型、大理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优化现有国际航线补贴政策,打造国内与南亚东南亚及环印度洋地区之间的航空货运中转集散地。加快建设边境仓、海外仓、配送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提高物流运作和资产利用效率。持续加快“快递进村”进程,补齐末端配送“最后一公里”短板,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在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方面,云南将支持企业从贴牌生产向研发设计、自有品牌、收购知名品牌转化,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给予支持。(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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