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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晋宁:法官真情解纷争 提速高效结案

2021年12月16日08:53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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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来,随着“扛红旗、保目标”办案竞赛活动的走深走实,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各庭室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同时,正在如火如荼地办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近日,晋宁区人民法院昆阳法庭法官唐美芬利用五天时间成功调解六案,实现高效结案。

案例一:坚持四次调解 终解赡养纠纷

原告为年过八旬用轮椅代步的老人杨某。由于原告及老伴儿育有三子二女,曾调解明确原告杨某由被告孔某赡养。2021年的一天,原告杨某不幸遭遇交通事故,治疗好转后,孔某则以不方便照顾为由不再赡养行动不便的杨某。因此,杨某将孔某诉至法院。

本案收案以来,经过三次调解,均未达成共识。承办法官唐美芬并未就此放弃,她利用开庭后短暂的休息时间,找到当时的调解员详细询问这家人的情况。了解到近十几年来,这个家庭纷争不断,调解次数多达十余次。

唐美芬法官细细梳理该案的脉络,寻找定分止争的关键点。最后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及相关亲属,以血肉亲情为出发点,做足双方思想工作,结合以往的调解案例,鞭辟入里倡导“和为贵”的家庭观念,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同时解决了赡养、财产分割、房屋分割等问题。

案例二:高效高质  办系列案

四个案件为同一原被告的系列案,从收案到结案仅用时2天。原告郑某以民间借贷、不当得利、运输合同、合伙纠纷四个案由将被告肖某金诉至晋宁法院,要求被告肖某金偿还原告借款、保险等费用共计40万元。唐美芬法官收到案件后,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及时了解案件情况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原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后因欠款未能妥善处理导致关系恶化。从原、被告的陈述中可以感受到两人均有调解意向,因此,唐美芬法官组织二人庭前调解。通过她耐心劝解、释法明理,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案例三:多年误解,一朝释怀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是相识多年的好友,原告李某将自己的产品(服装)交由被告张某,让张某帮忙推广、寄售。被告张某试穿后告知原告李某称体验感不错,但自己没带钱,随后李某帮其支付衣款。事后,张某以为衣服是李某赠与,李某则以为张某会自觉偿还衣款,期间双方都没有对此进行沟通。时隔多年后李某向张某讨要衣款,张某称属于赠与,拒不支付,李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唐美芬在庭审过程中,洞悉二人话语中均提及“想当年……”“朋友”等字眼,找准契机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的一番释法明理后,双方都认识到沟通的重要性,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二人握手言和,双双喜笑颜开走出法院。

2021年以来,唐美芬法官结案333件,其中调解123件,撤诉35件,调撤率为47.45%。耐心、认真、细致、高效调解,是唐美芬法官依法履职尽责、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刻画,也是晋宁法院法官们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扎实践行在日常办案工作中的生动体现。(杨芳华、赵梦婕、刘东明)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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