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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宣传进校园 云南西盟18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1年12月04日15:20 |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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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利润可观,足不出户就能赚钱,干不干?如果有人向你提出这种赚钱的主意,请立即停止,因为这很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学生网络防诈骗意识,增强防范网络诈骗能力,有效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日前,云南省西盟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联合西盟县人民法院就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到西盟县民族中学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共计1800余名师生到庭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2021年5月初,被告人徐某听朋友舒某(另案处理)说,准备一张银行卡,并办理一张绑定银行卡的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就可以得到一笔丰厚报酬。徐某便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一张手机卡、一张银行卡,并将该手机卡绑定在刚开设的银行卡上。

舒某带徐某找到两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先让徐某在手机上下载银行APP软件,又让徐某提供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使用,徐某看见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使用其手机和银行卡实施网络电信诈骗活动,其手机显示银行卡内不断有钱款进账。

事后,徐某向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索要2200元人民币报酬。经公安机关查询,徐某名下的银行卡于2021年5月8日20时许至2021年5月9日13时许进账共计90余万元人民币,资金转入后又迅速被转走,最终卡内余额仅剩5.27元人民币。

被告人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银行卡、电话卡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庭审中,被告人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

观摩庭审结束后,西盟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通过法治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分别从五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以实际案例入手,详细剖析揭露冒充客服、购物交易、冒充熟人微信QQ诈骗等多种常见的诈骗手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应对防范建议,教学生认定涉“两卡”犯罪的本质及严重危害。同时,呼吁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护能力,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拒绝非法买卖“两卡”,合法合规用卡。

“通过观摩庭审,我对电信诈骗犯罪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我们不仅要谨防被电信诈骗,更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账号、支付宝等,同时要加强电信诈骗的宣传力度,提醒大家勿占小便宜吃大亏,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的‘帮凶’。”西盟县民族中学学生匡佳文说。

“此次观摩庭审,给现场的师生进行一场近距离法治宣传,警示大家切莫因贪占便宜,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害人害己。庭审后,公诉人也适时进行反诈骗宣传,提醒广大学生在工作、生活中,接到陌生的来电不要大意,看到网络上的信息不可轻信,收到可疑的链接慎重点击,资金转账核实清楚不能着急,时刻警惕网络诈骗陷阱,看管好钱袋子,莫让自己的钱财遭受损伤。”西盟县民族中学老师张俊红说。(叶布拉、曹勤芳 西盟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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