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三举措惩治和防范统计造假
今年以来,红河州统计局严守“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生命线,坚持严字当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用实勤修内功提素质、利剑执法纠偏错、凝聚监督合力增效能“三举措”,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了新成效。
红河州统计局以“八五”普法规划开局之年为契机,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常态机制,邀请省统计局干部、专家和派出州级业务骨干组成宣讲主力军,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进机关、进重点企业,做到“凡训必进、凡训必讲”,加大“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力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及具体负责人依法统计意识和规范统计能力。该州统计系统内部采取见缝插针式法制教育宣传,做到凡训必进、凡会必讲,全面增强统计队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
截至目前,红河州统计局党组研究统计法治工作5次,组织6名年轻同志参加红河州2021年度第二批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全州开展统计法培训50余场次、3000余人参与培训。
7月28日至今,在云南省统计局指导下,与红河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红河州规模以上企业和乡镇共209家单位、11类统计指标进行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法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统计队伍统计能力水平不高;统计基础薄弱,部分企业基础资料不完备;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反馈,形成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事项、时限要求,并加强业务督导和进展情况的跟踪,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违法、违纪的相关问题及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据介绍,红河州统计局从全州统计执法队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执法检查组,对省统计局转交统计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积极主动向州委纪委州委监委汇报情况,促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统筹衔接,形成办案合力,6个单位7名责任人受到处分处理,以坚决的惩治态度,彻底打消一部分造假人员的侥幸心理,警醒一部分不重视统计数据质量把关和统计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全州“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正加速形成。(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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